城市照明事业中非人性化照明的种种现象
由于现代政治、经济和其他种种缘由,加上全球性的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的需要,城市照明事业在全球都得到了超乎意料的快速发展,尤其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连区区几万人口的小镇也在追求夜如白昼的“发展业绩”,因此种种非人性化的城乡照明建设怪现象潮涌而出!
把种种非人性化照明现象粗略归结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类。
1 “追求利润性”照明
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吸引眼球,城市商家不计后果采用高亮度、眩色彩、高频跳动变化的灯光照耀门脸和橱窗,以期达到突出自己压倒竞争对手、招引顾客的目的;不少企业、公司纷纷动用楼体投光、霓虹勾边、水幕投影造形、激光扫描等高能耗、高污染、高伤害的特殊照明手段。为了利润、把照明当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不计能耗、不管光污染后果、不考虑行人顾客的生理心理安全……这是几乎所有大城市居民都深恶痛绝的照明手段被歪用、而且有日益严重趋势的非人性化照明现象!
2 “政绩性”照明
地方政府、行政官员为了炫耀地方发展“成就”、凸出自己的“政绩”,也经常将照明作为手段、有选择或根本不作规划地将所谓“标志性成就”的大楼、广场、车站、码头甚至政府办公楼、交通道口、剧场、游乐场所等等用强光营造“不夜城”、“繁荣富强”的表象,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发展新潮”。在中国,这种炫耀政绩、夸大形象不计成本不考虑后果的“政绩性”照明更是地方政府和官员趋之不及、唯恐落后的“高招”。在中国竟然有那么多的偏僻小城甚至“贫困县”,都敢且都能投下几千万、几亿巨资建造出堪比美国国会大厦或京城宫殿的“县政府大厦”、“镇办公楼”、或能与天安门广场比高下的“××县广场”!在这样的“大手笔”下,再加多少万“添点”形象照明工程使“政绩”更加“光辉灿烂”,岂非顺理成章、“锦上添花”?问题还在于:这些并不是偶然事件、而是遍及全国东西南北大小角落随处可见并时时“你追我赶”相互“赶超”着。
上面是安某些城市政府办公楼,下图则是投资30亿元建的74层豪华超五星级大酒店的外观和内部过道,其夜间照明工程不能仅用“不理性照明”一语轻松带过。
这类“政绩性”照明工程满足了政府和少数官员的炫耀和继续向上爬的愿望,不但违反了人民的生存、发展意愿,而且极大地浪费人民财产、严重地破坏地区生态、隐性但持续地伤害人们的健康,客观上还败坏了城市照明事业原本的声誉。
3 “哗众取宠性”照明
地区政府、官员或事业企业单位为了私利或达到某种局部或小单位利益(诸如“评比”、“欢迎领导视察”、“招商引资”、夸大“旅游特色”或“独家创新”等等),商家为了“摆噱头”抢眼球,都会别出心裁地搞些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照明“创举”,而且已成为当今很多城市照明的热潮。为了一己短期利益或眼前荣华夸耀,不顾民生不管对人对自然生态的长期伤害,更勿论还会浪费大量能源资源、留下严重污染烂摊子等大问题。
4 “争风斗气性”照明
为了名望、政绩甚至个人私利,不少城镇、企事业单位、商家将照明作为争风斗气的手段:“你亮我更亮”、“看谁更鲜艳夺目”!见到相邻城镇建了灯光项目,自己就不计后果立刻赶着上更“扬眉吐气”的大照明项目;邻家商店装了霓虹灯饰、我就大上楼体投光、激光扫描等,至于耗能、光污染、行人受害等问题都不予考虑!这类非人性化争风斗气性的城乡照明怪剧在中国各地已经屡见不鲜!
5 “偏废性”照明
在城市照明建设事业中,还存在种种顾此失彼的“偏废性”照明的非人性化弊端。例如,为了强调青少年视觉保护而不适当地提高教室照明亮度、无选择地使用高色温光源,没有全面考虑非视觉生物伤害的长期后果,导致好心办了坏事;为了提高夜间旅游消费收益,很多地方大上景观照明建设,短期内确实增加了一些旅游和商业收益,但却破坏了地域自然景观特色、沦入“千篇一律”的窘境,丢失了长期吸引游客的独特优势、更勿论强烈光照对当地民众和自然生态的长期危害了。又如为了响应领导提倡使用LED新光源,在节能口号下既无规划无详细设计、也没做实地试验论证、对灯具和电源也不作选择就一哄而上大搞LED路灯项目,往往就会遭遇“斑马线”、眩光、灯具寿命、行人感觉刺眼以及所谓“节能不省钱”等意料外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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