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I-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当代城市区别与传统城市的一个**特征就是,我们往往在城市中迷失方向。传统城市充满和谐性,在形式上一致,无非是形式上的色彩、规模、等级的不同。现代城市所见所处都是相似,城市建筑的使用功能不用就近看指示牌也能根据形式判断出来。
比如政府建筑一定是威严权威的,竖向线条居多;行业协会建筑也会模仿这种衙门式风格;美术馆、图书馆、文体馆都是自由轻灵造型:高端写字楼的外形和材质需要光洁和高反射,挺拔和财富堆叠。这些特征让我们感到城市空间的悖论,所有不同的建筑形式凑合在一起一定是“反动”的——反其道而动,彼此毫无关联性。
白天各呈异态,好像是很有活力,其实是精神上的对立。
那么晚上的大规模城市照明该怎么做?如何用灯光形式将所有“反动”的建筑融合成一种统一感视觉印象,而不是在夜晚也是互为抵触的。可惜,在我们今天的城市中看到的更多都是这种互相较劲的照明现象,不管是上海浦东还是北京中央商务区。回过头来看看上个世纪初的外滩,建筑的彼此尊重和形式上的一致,让照明设计也变得好做许多,细节的变化和呼应让沿江一线充满情调,外滩也成为城市建设中的历史典范。
照明设计*重要的就是“四要素”。四要素是指用灯的手法而言,手法是照明设计构成的一课,用灯是表象,怎么用光才是本质。灯光之间的关系,光是*终结果,灯是成就光的工具。所以说“光是灯之体,灯是光之用。”
这四要素分别是:
一、灯具的安装位置
安装位置是指灯具的布灯点位,这是照明设计的**步,先确定用什么灯具,包括灯型、功率、色温、体积、形状、安装载体、控制方式。选择建筑或环境中合适的载体安装很重要,根据载体的不同我们要选择合适的灯型以及这种灯具所能表达的效果。成熟的设计师面对载体时是下意识的一种选灯,用光反应,在脑海中一瞬间就能迸发出照明创意,创意和手法是不分前后关系的,二者同等重要。手法实现了创意,创意提升了设计。
比如一栋楼,高层玻璃幕墙,我们在思考用灯(光)的时候,需要结合这栋楼的基础属性(功能),以及空间氛围来综合考量。这栋楼是酒店还是办公,它所需要的照明意境是不一样的。甚至五星级酒店的用光和快捷酒店也大不相同。
二、灯具的出光方向
出光方向就是安装的角度,设计师想要在载体上实现多少倾角的光束,也就是设计师想照亮哪里。我们表现的不是光束,应是载体受光面的明暗关系。我们想照亮的部分一定是有主次之分的,哪里*精彩哪里的着光就*多,灯具就会倾向于那里,这也是“马太效应”。
三、灯具的配光角度
灯具的配光决定了受光面的面积,配光是设计师根据设计需求进行的一种灯具出光设计,也就是想要照亮哪些区域,光在空间中怎么分配。这很重要,因为在设计中受光面的亮度和面积是*能体现设计思想的因素。比如,在距离灯具三十米外的一面墙上打出直径3米,光强50cd/m2的一个圆形光斑,设计师需要有充足的经验确定这个灯具的配光度数、功率,甚至还有灯具大小以及安装位置。
四、受光面是哪里
这个很重要,受光面才是照明设计的主要表达。载体中哪些区域是想让观众看到的?哪些不想让看到?这里面受光面的考量是亮度梯度关系。空间照明强调的就是一个亮度梯度关系,这是一种明与暗的对比。做灯光犹如作画,需要知白守黑,需要给人留下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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