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景观照明,表现建筑夜间景观的室外照明技术,多用于大型公共建筑、纪念性建筑、公园、雕塑和喷水池等处。它是建筑艺术和环境综合处理的一种手法,具有装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
建筑景观照明始于商业、文娱和节日活动。自从19世纪发明白炽灯以来,通常用串灯布置在大型公共建筑的边棱上,形成轮廓照明。对于重要的纪念性建筑,一般采用泛光照明。现代高层建筑多设大面积玻璃窗,室内照明夜晚透射到室外,也可形成室外夜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和新光源、新灯具的应用,许多大城市利用夜景照明形成光的构图,呈现出绚丽多姿的城市夜景。
照明光源:建筑景观照明可以采用多种照明光源,视所要求的照明效果而定。白炽灯、高压钠灯由于金黄色多,可用于需要暖色效果的受照面上。汞灯的寿命长,光效好,显示出带蓝绿的白色。金属卤化物灯的光色发白,可用于需要冷色效果的受照面上。光源的照度值应根据受照面的材料、反射系数和地点等条件而定。建筑景观照明大部分采用泛光灯具(见照明灯具)。
设计原则:建筑景观照明的设计原则,包括以下几点:①利用不同照明方式设计出光的构图,以显示建筑、雕塑等的轮廓、体量、尺度和形象等。②利用照明的位置能够在近处看清楚建筑、雕塑的材料、质地和细部,在远处看清楚它们的形象。③利用照明手法,使建筑、雕塑等产生立体感,并与周围环境配合或形成对比。④利用光源的显色使光与环境绿化融合,以显示出树木、草坪、花坛等的翠绿、鲜艳、清新等感觉。⑤对于喷水池要保证足够的亮度,以便突出水花的动态,并可利用色光照明使飞溅的水花绚丽多彩,对于水面则要反映灯光的倒影和水的动态。
照明手法:建筑景观照明手法的运用取决于受照对象的质地、形象、体量、尺度、色彩和所要求的照明效果、观看地点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等因素。照明手法一般包括光的隐现、抑扬、明暗、韵律、融合、流动,与色彩的配合等。在各种照明手法中,泛光灯具的数量、位置和投射角是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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