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次照明设计原则能让人更好地理解照明设计,并实现照明所需要的整体性和美学效果。
首先是环境光层次。
环境照明的任务是为室内空间提供整体照明,它不针对特定的目标,而是提供空间中的光线,使人能在空间中活动,满足基本的视觉识别要求。对于商业展示空间来说,为强调展示空间本身的设计风格与特色,其环境照明一般采用隐蔽式的灯槽或镶嵌灯具;而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也因其较高的光效和几近完美的显色性能成为其首选。有些展示空间如化装品首饰展示空间为获得一种较好的展示效果,则有意加大环境光照度与重点照明的对比度,以此来强调商品、营造商业氛围。
重点照明层次。
重点照明是起强调、突出作的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照亮物品和展示商品,如艺术品、装饰细部、商品展示和标识等。多数情况下,它具有可调性,轨道灯可能是其最常见的形式――具有可调性的照明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展示要求,比如说展品空间位置上的变化、装饰的变化等。另外,洗墙灯、聚光灯等也是常用的重点照明灯具。
作业照明层次。
这是为了满足空间场所的视觉作业要求而作的照明,因环境场所、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对灯具和照度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如专业画室要求照度水平较高而柔和,不能产生眩光,对灯具的显色性能也有较高的要求;而停车场、仓库库房等场所,则对照明的光色要求均不高。其间基本的原则是在满足作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能耗。就商业展示空间来说,其作业照明主要是考虑商品货物的存储、清洁工作、销售结算收款等作业的顺利进行。在很多此类空间的设计中,经常是在接待台的上方设置造型特点鲜明的吊灯,既便于作业,又配合了展示空间的特点,同时也为顾客提供了一定的导引作用。
装饰照明层次。
装饰照明,是以吸引视线和炫耀风格或财富为目的的,主要意图就是为空间提供装饰,并在室内设计和为环境赋予主题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关于商业展示空间的装饰照明,主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灯具本身的空间造型及其照明方式;二是灯光本身的色彩及光影变化所产生的装饰效果;三是灯光与空间和材质表面配合所产生的装饰效果;再就是一些特殊的、新颖的先进照明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与众不同的装饰效果。装饰照明对于表现空间风格与特色举足轻重,是商业展示空间照明设计中需重点考虑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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