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室内设计中的所有功能性,都是从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的角度出发的。
评价与衡量室内设计质量的好坏往往是由室内的各种物品的使用功能决定的,而评价与衡量室内设计艺术水平的好坏则是由功能、形式与美感等诸多方面决定的。
室内照明设计与艺术美感设计是创造优美光环境的主要内容。
室内美学包涵审美感受中的各种因素,心理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复杂联系。一般来说,感觉、知觉、想象、思维是审美感受中不可或缺的几种基本心理因素。
室内照明设计的光源、照明设计手段与配电设施应该符合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要求,如果违背人的生理与心理要求,即使技术、功能再好也不能说是符合人性化的设计。
光线作为人与空间的主要媒介,具有心理、生理和美学作用。因此,照明设计必须分析人的心理、生理和美学感受,使设计更接近实际生活,更好地满足人们生理、心理及审美的要求。
由照明光源,是可以创造出赏心悦目的艺术效果的。
照明灯具是控制光源发出光并对光进行再分配的装置,它能保护光源,使光的分布合理,取得节能效益,而且外形美观,能发挥出艺术效果。
在室内照明设计中,灯具的使用也能满足功能与装饰的要求。如:镶嵌灯,其灯具嵌入于顶棚上,常悬挂成串的塑料组件,其形状有针叶、口一卜片、框格、三角格等,光从内部或外部照射,形成花簇:又如壁灯,其灯体简洁、托盘- - 也比较简朴、变化丰富,具有艺术效.果。又如地面灯,似乎埋放在地面内或墙根的固定式灯具,随光源的颜色变化,它可改变环境气氛。照明方式是对照明装置进行布置的方式。它和建筑构图结合在一起可创造多种
艺术形式和照明构图,从而美化环境,可以说这是创造照明艺术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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