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I-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景观公共场所空间照明环境指由光、颜色等组成,在公共场所建立起来的有关空间形态、环境布置和功能需求的综合活动环境。一个优秀的景观空间照明设计,所追求的不单单是人们的照明需求和
功能设计,而是通过一个完整的照明设计方案,为人们展现一个舒适、优美的最观公共环境,增加城市公共场所空间环境的观赏性和趣味性。
(HPI-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景观公共场所空间照明设计原则:
在空间城上,空间照明设计需要协调灯光。物体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人通过视觉和心理作用对被照物体和空间环境进行评价,物体是被灯光所展现和刻画的对象,面灯光则是进行景观再现的技术手段。
一个成功的空间照明设计应当是基于对空间环境和物质特性作出充分研究之上。井结合人们的审美观念和心理需求设计出来的,只有这样才能协调好照明要素之间的关系,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优美的公共空间照明环境。
因此,在进行公共场所空间照明设计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使各照明要素在景观公共空间的照明体系中建立和谐的关系。
1.以人为本原则
在相对开放的公共空间中,人们主要是进行休闲娱乐活动或其他社交活动,因此,针对公共空间的照明设计,在为人们提供基本照明需求的同时,还应当创造出一种和谐、统一的环境氛围,以满足人们对休闲空间的需求。
2.针对性原则
公共空间照明设计所提供的光线在白天和夜晚会受到三维形体的影响而产生明暗变化,照明环境也会因此星现出不同的空间特色。在夜晚,照明不仅是空间的唯一光照来源,更是对城市空间、建筑等其他城市景观的再现。因此,在进行公共空间照明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时间段的光照效果,发挥空间照明环境的功能多样化和空间多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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