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I-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个性与共性存在已久,共性是反映了事物的普遍性,个性则反映了事物的特殊性、典型性。
任何事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的产物,只是其中的各个因素所占的比例不同而体现出不同的差异性。在设计中,个性说明了表现上的“唯一性” 、“创新性”,即一个优秀的设计,它只能适合于一个特定的范围,如环境时间、人物等,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设计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这个地方;同时它还必须是新颖的,创新的,否则只是照搬抄袭,不会成为合理的让人接受的优秀设计。
无疑,也具有个性化的时代性、社会性、文化性等特征。设计师个人思想是在设计表现中的体现和延续,往往这些设计才具有独特的个性美。
(HPI-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设计的共性讲求的是技术的规范设计的普遍规律、功能的基本要求和大众的审美情趣等,它提供了设计师必须共同遵循的设计原则,以求达到设计的大众适应性,使其设计具有普遍性以满足大众的需求。
在商业空间展示照明中体现个性化的照明方式,除了运用直接照明和间接照明的方式外,还可以运用折射照明、反射照明、立体照明、采光照明、顺光照明等不同的个性化照明方法来体现照明设计中的美。
折射照明是灯光照射在展示物品的侧面位置上,光线经过折射反应到物体上达到特殊的照明方式使得展品更美。
立体照明是利用灯光对展品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照明,让展品呈现多层次的丰富感。
彩光照明是利用彩光照射空间和展品的一种照明方式,可以给环境笼罩一层光彩气氛,造成不同的展示效果,给展品非常新鲜的视觉效果,具有很高的观赏性。
总之,商业环境中的照明设计形式美应遵循大众性审美认知的原则:第一,商业空间照明设计不应是设计师极端个性化的体现和实验性的产物,而是综合社会、经济、技术、文化等诸多因素的设计。
第二,应该注意到人们的生活经验和审美习惯,创造出能够为广大群众所理解和认同的装饰,做到“雅俗共赏”。由于照明设计最终是为大众服务的,所以设计师更应该从大众的需要出发进行设计,使设计与大众联系起来。另外还考虑经济因素,有准确的设计定位,还要本着节约和控制的原则,根据建筑的性质、周围的环境、社会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等理性地确定照明设计的定位。
商业环境照明形式美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的。为了适应环境发展的需要,人们总是不断地探索这些法则,注人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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