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I-照明设计公司,
深圳照明设计
,灯光设计)
在展示
照明设计
中除了要注意色温、显色指数、照度、亮度的正确选择外在照明的实际运用中还应注意诸如投光方向与立体感的塑造、反射与炫光、展品的变色变质、通风散热等诸方面的问题。
1投光方向与立体感塑造
投光方向即照射角度同立体感的塑造直接相关。在照明设计领域里,“造型”表明三维物体在光照射下所呈现的某种状态,这种状态主要是由光投射方向以及直射光和漫射光的比例决定的。
在展示照明设计中,展品的立体感由受光正面与背面的明暗差而形成。如果照度明暗差距很小造成的阴影很弱则给人平淡无奇之感若照度差距过大阴影对比过强反差太大,也会使人感到不舒服。所以恰当的明暗反差比应在1 :3~1 :5之间。
美妙的立体感还必须以能取得适合的照射角度为条件。
从照明区位分布来看照射角度可分为顶光、底光、顺光、侧光、逆光等,它们各有以下特点:
1.1 顶光是自上而下的采光类似夏天正午的日照光。光线造型较差,上部陈列的展品会给下部投下大片阴影凹凸的形态也会被阴影分解得支离破碎。
1.2 底光亦可称为脚灯是自下而上的照明。这种光线不可作为主光源多作为补充光源使用。
1.3 顺光是来自正前方的光照投影较少展品的形象能得到正常的显现。但深度感和立体感较弱展示效果易显平板。
1.4 侧光投影明确立体感强,但受光和背光面积分割相近,亮暗对比生硬不易较好展现形象。
1.5逆光主要用于显现有魅力的轮廓故又称为“轮廓光"在展示陈列中较少使用。
一般而言在光造型中通常的手法是将光线置于物体的前侧上方使受光与背光面积的比例在1 3~1 5之间不仅能取得较好的明暗面积对比关系,也能使投影明确层次丰富,立体感强较完美地展现物体的形象。
在投射方向和照射角度的运用中, 要根据具体物体的状态、结构和陈设的需要来进行选择以取得最佳的形象效果。
对于一些平面性较强、层次较丰富细节较多需要清晰展示各个部位的展品来说应减少投影和淡化阴影。可利用方向性不明显的漫射照明或交叉性照明来消除阴影造成的干扰。
另外光造型的效果可通过主光、辅助光、装饰光、造型光、气氛光等不同的照明配光的方式,以取得诸如高长调高中调、高短调、中长调、中中调、中短调、低长调、低中调、低短调和明暗对比达到极致的全长调以及诸如鲜调、浊调、暖调、冷调等调式。当然对于光造型的应用不仅是个技术问题更是个艺术问题应根据展示所需要的光效果来进行具体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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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避免炫光
炫光是影响照明质量和光环境舒适性设计的主要因素之一。它是由于在时间上、空间上的不适当的亮度分布、亮度范围或极端对比等情况,所造成的视觉不舒适或知觉度降低的一种视觉现象。
就其对视力的影响而言炫光可分为不舒适炫光(又称为心理炫光)、失能炫光或减视炫光和失明炫光(又称生理炫光)。
就其形成方式而言炫光又可分为直接炫光、反射炫光、光幕炫光亮度对比所形成的炫光和明适应不足形成的炫光。
例如直接看到照度高的人造光源其亮度太高形成反射炫光;或刚出影视厅时外环境强光造成的晃眼的炫光等等。在展示陈列的人工照明中,炫光主要是直接或通过反射看到灯具或强烈的灯光照在物体和背景上形成反射角后而形成的,它常使人看不清展品破坏整个展面的视觉感。
为了提高照明质量,保证展示陈设的最佳效果, 保护视力,就必须设法控制炫光。常用的方法是首先要限制直接炫光如采取遮挡措施避免光源裸露或控制光源亮度、减少炫光源面积增大炫光源与视线的角度减少背景与物体的亮度对比等。其次是限制反射炫光调整光源的所放位置和灯的照射角度与各种物体间所形成的反射角关系或采取遮挡改变灯具与展示面的相对位置或增加光源数量改变展示面的反
射特性消除反射光对人眼的投射。
除了克服人工照明的炫光外,太阳光照射所形成的炫光也会严重影响展示的效果。特别是在橱窗展示中,日光照在玻璃上所造成的反射炫光会完全破坏窗内的陈列效果, 故在橱窗结构设计时应注意在遮阳、玻璃与日光照射角等方面的处理。
3通风散热与安全性
安全用电是照明中应注意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在夏日高温季节和易燃物集中的情况下注意灯光照明的通风、散热非常重要。一般来讲白炽灯和聚光灯温度很高散热量比较大。
在照明设置时应为其留有较大的的热量流通空间对于一些容易燃烧的物品,切忌强光直接照射。
总体来说,安全、经济、有效果应是展示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展示照明与-般办公室、车间、教室等照明同样满足使人舒适、使人情绪和谐、适于工作与学习的共性照明要求。而作为传递信息、塑造形象、美化陈列环境的展示照明来讲往往在共性照明的基础上,还追求个性、富有艺术表现力的照明。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质地的陈列要求来进行照明设计他可根据展示设计的追求来营造不同的照明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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