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会议期间,实行特别 灯光设计 是非常罕见的事情。让各国代表人看到适合中国的灯光是强调中国在国际上的存在感的一种重要的手段。其中,可以说对传统建筑物采用投光以及采用彩色照明灯具是比较中国式的照明方法。
针对景观灯设施容易给老百姓造成是节日喜庆活动的临时性装饰这种认识误区问题,中川卓士与我们分享了他的看法:
本身夜间的投光就含有特别刺激的因素。在购物中心等场所,有时需要明亮凸显热闹氛围的照明设计,但是在一些政府建筑以及机场等场所,没有必要那么明亮。
根据目的性进行灯光设计,我觉得既可以避免造成人们的误解,对于设计师来说进行理性设计也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营业空间来说,设计一个好的消费环境是至关重要的,一位顾客是否产生消费的欲望,很大程度上受他所处的灯光环境的舒适度的影响,一个单调的、昏暗的或过亮的灯光环境,只能使顾客对消费环境的注意力降低。因此,一个好的商业照明环境应避免这两个极端,应是环境光、重点光与工作光的有机结合。我们对于商业空间照明的设计法则为:空间的受用者不应直接站在或坐在直射光中(眩光控制);光线应通过反射穿过空间投射到天花板(匀质地);天花板应该被照亮以便在空间中营造白天的感觉(白天空间)。
在现代城市,照明对创造和增强城市公共领域的美感起着极具重要的作用,对于广场和园林来说尤其如此。我们凭借在公共领域照明项目的丰富经验,认为:在这些公共空间,照明应当首先满足行人的需要,还要创造出一种氛围,让空间的利用者觉得安全、舒适、有保障。成功的照明处理通常先要考虑垂直要素和广场、园林主要建筑及周围环境的特点,以引起视觉上的兴趣,同时还要结合更多功能上的元素,如人行通道的 灯光设计 。有时候一种照明处理可同时具有这两种基本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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