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尘肺
尘肺的规范名称是肺尘埃沉着病,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瘢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
无极尘肺: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等。
有机尘肺:棉尘肺、农民肺等。
职业性放射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是由电离辐射照射机体引起的一系列疾病,接触X射线、γ射线或中子源过程中,由于长期受到超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累积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外照射放射病。
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等。
职业中毒
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引起的中毒。生产性毒物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
职业中毒: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亚慢性中毒等。
物理因素职业病
物理因素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因接触放射性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生物因素职业病
生物因素职业病是指生产原料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有害人体健康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及动植物、昆虫等及其所产生的生物活性物质被人体接触而引起的疾病。
生物因素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皮肤病是由于职业性因素(化学、物理、生物的)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职业皮炎、职业性皮肤色素变化、职业性痤疮、业性皮肤溃、职业性疣赘、职业性指甲等。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眼病是指在工农业生产中,常因接触化学物质和辐射线引起化学性和辐射性眼损伤,均称为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是指长时间在其强烈的噪音环境或接触到铬酐、铬酸、铬酸盐、重铬酸盐、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耳鼻喉口腔的疾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职业性肿瘤
职业性肿瘤是指在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致癌因素,经过较长的潜伏期而患某种特定的肿瘤,称为职业性肿瘤。
职业性肿瘤:职业性呼吸道肿瘤、职业性皮肤癌、职业性膀胱癌、其它职业肿瘤。
其他职业病
除了以上9种的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的被国家法律认知并承认的职业性疾病。
其他职业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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