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亮化已经成现代建筑的重要因素,一个成功的建筑亮化直接影响到现代建筑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建筑亮化如果处理处当,可以在天黑之后产生种种动人的效果。因此,在做建筑亮化时应首先掌握建筑物的特点,运用恰当的照明手法,从不同角度展示的特色。
建筑亮化一般采取三种照明手法:轮廓照明、泛光照明、透光照明。在一幢建筑上可同时采用多种照明手法。
轮廓照明:城市中心区的照明主要是建筑物的轮廓照明。它是以黑暗夜空为背景,利用沿建筑物周边布置的灯,将建筑物的轮廓勾画出来。这种照明手法应用到我国古建筑上,由于它那丰富的轮廓线,在夜空中勾出非常美丽动人的图形,获得很好的效果。
泛光照明:对于一些体形较大,轮廓不突出的建筑物可用灯光将整修建筑物或建筑物某些突出部分均匀照亮。以它的不同亮度,各种阴影变化,在黑暗中获得非常动人的效果。
透光照明:它是利用室内照明形成的亮度,透过窗口在漆黑的夜空上形成排列整齐的亮点,也别有风趣。这时,应在窗口设置浅色窗帘,夜间只开启临窗的灯具,就能获得必需的亮度。在北方,还可利用这部分开启的灯所发出的热量维持夜间室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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