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夜景照明设计,首先需要明确需求目标,确定照明载体在整个城市或局部区域夜景中的地位和功能作用,之后再对具体项目本身的照明载体进行主从分析、视角分析、造型分析和光色分析等,最后才涉及到具体的设计。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再则会行无果”。
谈到了夜景照明对城市或区域文化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将一个城市的文化交由夜景照明来塑造,对照明设计者来说是强人所难了。文化的概念太大,但也容易被说得玄乎,让城市管理者被一些有关文化的词汇所迷惑。一个城市的文化特征和文化符号的表现,在于这个城市本身的受照载体是否具有文化表现的造型和功能,而灯光主要为这些载体服务,让人们能在夜晚再次感受到这些城市载体的存在和特征,从而营造一种符合其载体本身”“文化”特性的氛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刻意的用灯光效果去塑造一种脱离载体特质的所谓文化氛围,表现城市的时代气息,往往最后“画虎不成反类犬”,国内这样的教训实在太多。
让城市地标建筑的夜景照明融入到整个夜景中,重点不在文化表现,而在于整个城市是有进行了可操作性的夜景规划,该地标建筑在整个城市夜景中到底处于何种地位、具有何种作用,搞清楚这些,在进行具体设计时,自然会将地标建筑的夜景效果融入到城市整体夜晚背景中去。
随着人们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信息时代不断开阔的眼界,能源环境的越来越被重视,夜景照明正在逐步的回归理性,城市管理者和照明设计者的理念也在回归理性。一些巧妙的光影设计同样能起到吸引人的目的,并非那些直白的绿彩动。不过这里有个大前提,就是我们现在很多城市的夜晚亮度需要降低,“越亮越显发达”的理念需要得到修正。
一个城市的“性格”是其自身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和生活在城市中人们的传统习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等,经过长期积淀所形成的,而灯光并不能去塑造,只能去服务,去烘托,在观者理解上往往也会形成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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