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照明可采用泛光照明、透光照明和轮廓照明3种方式。3种照明方式在同一幢建筑物上可单独或混合使用。
一、建筑物泛光照明
能较好地突出建筑的特点,立体感强,照明效果好,并且电功率消耗小,有利于节能。一般适用于体型较大的建筑物的景观照明。灯具设置在建构筑物或相邻建构筑物上,也可设置在地面绿化带中。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受照面的上半部分的平均照度应比其下半部分强,约为下半部分的2〜4倍。
二、室内透光照明
利用室内照明形成的亮光,透过窗口,在漆黑的夜空背景上形成排列规律的亮点。室内照明光线透过玻璃幕墙向外透射,光线柔和,别有一番风味。室内透光照明可利用原有室内照明系统,一般无需另行设置。
三、建筑物轮廓照明
建筑物轮廓照明根据所产生的建筑物轮廓的性质可分为轮廓照明和负轮廓照明。轮廓照明是沿建筑物的棱角、门窗边框、屋脊、屋檐等设置彩灯照明(或称串灯)或灯带,将建筑物的轮廓勾画出来的照明方式。这种照明方式强调整个建筑物的形状,但不易体现建筑物的立体感,建筑物的某些细部结构被忽略。一般适用于作中小型建筑和门厅、门卫等建筑或仅需勾勒简单轮廓的建筑的景观照明。如果需勾勒的建筑部位或部件较小,发光线条间间距较小,轮廓的视觉效果不理想。
负轮廓照明是将光线投射到建筑物的背面,或通过亮的背景来创造负轮廓的照明方式。负轮廓照明能将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细部结构区分开来,具有“透视”或剪纸的效果。这种照明方式一般用于不是追求(或仅追求)建筑物外轮廓效果而要透视建筑物各部或各部间形成的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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