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开始应用电源至今,照明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现在,人们已逐渐将照明技术分为功能性照明与艺术性照明两大类。功能性照明是为了保证视觉清晰而提供必要的照度;艺术照明则是运用灯光来创造以观赏为主的艺术景观。
对于如何正确地运用灯光完成功能性照明任务,人们已有成熟的经验。而艺术照明是由自然科学和美学相结合而形成的艺术化照明。一方面,它属于自然科学的范畴,包含了对光现象规律运用的再认识,且有更深入其本质研究的趋势;另一方面,对光的多样性的表现方法及审美认识过程则属于环境美学的范畴,目前,这一领域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 艺术设计的首要任务便是艺术主题的表现和视觉的舒适性。
灯光的照度应随环境及意境变化而变化,需要设计者依据自身的艺术修养和科技知识进行创作。它需要注重周围空间环境所产生的美学效果及由此对人们产生的心理效应。因此,一切居住、娱乐、社交场所的灯光环境均应满足此项要求。能使人们体验到现代都市照明技术与艺术相融合的高品位视觉享受。
艺术照明工作要求整体性与协调性。虽然某些照明工程从局部(即微观)讲可能是成功的,但如果从整个城市夜晚景观(即宏观)来说却缺乏艺术的内涵与韵律。夜晚景观主要靠灯光进行艺术创作。那么,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微观,如何处理微观与微观之间、微观与宏观之间的艺术联系,就需要有组织地把一般的灯光照明艺术化,并且利用一些政府行为,从整个城市的总体布局出发,有序地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来营造城市的景观。城市灯光景观的开发,灯光环境工程的规划与协调实施已成趋势,也成为城市建设及管理的重要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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