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的城市规划工作需要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和监察体系,中间任何一个环节的脱节都将对整体最优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城市照明规划也不例外,其编制和实施管理都是完成一个规划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的脱节,必然导致整个规划过程的失败。
城市照明建设速度的飞快增长,必须对现有的规划模式和内容进行整合。利用现有的城市照明规划体系,从宏观政策上控制城市照明的地域划分,强化城市夜间的空间形态,将未来的城市发展方向提前通过照明区域关系定为的形式表现出来,整合区域照明建设的风格特色。
在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整合城市照明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的关系,建立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将管理手段贯穿于城市照明建设的整个过程,间接地对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进行协调。通过城市照明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从城市照明规划、照明单体的设计、工程实施和运行维护等多个环节进行管理,并且加强各个环节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使街道、建筑及其他景观元素的照明设计等在更大的范围内协调统一,促进城市夜景的全面、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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