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规划应当从价值取向、视角定位以及方法创新等方面进行改造,努力提高城市照明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将城市照明规划落到实处。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闲暇活动时间的延长,城市照明被赋予了更多的功能和意义。城市照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跟随社会整体发展的趋势,其价值取向开始转向涉及人、环境、社会等方面的多维价值体系。其体现的不仅是提供光明或美化城市的简单功能,更重要的是夜环境所蕴含的“光文化”在精神层面上的文化价值。能源与环境危机,使得城市照明的建设对于环境保护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愈发重要的作用与意义,因此城市照明规划的编制应当以人为本,从生态环境和节能角度出发,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核心,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照明规划。“可持续发展”成为规划首要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也是城市照明建设的目标和方向。
提升照明建设的品位和品质、严格控制光污染和降低能耗是当前城市照明建设中面临的难点。城市照明规划应成为高效节能的照明体系,将高效节能作为指导照明规划控制策略的新视角,并且减少光污染,强调视觉的舒适安全,体现人性化。在实施建议中强调节能减排的绿色环保理念,在照明控制模式上强调规模化、集约化和灵活性,实现高效智能化管理。同时,建议合理安排人员、资金和能源,从管理角度提供依据,保证城市照明规划能持续更新,满足城市发展的长远要求。
创新是以前事物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城市照明规划只有提高其创新能力,才能突显城市的特色,避免千城一面的现象发生。因此,应当提倡城市照明规划的方法创新。要使城市照明规划真正符合城市照明建设的需求,成为可实施的照明规划,首先应综合考虑人们对城市照明的需求、电力资源的供给、环境空间的营造以及城市经济实力的具体情况等方面,切实做到因地制宜的规划。其次,通过城市照明对城市要素的选择和组织,形成完整的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以及合理的亮度与光色分布,体现城市的地域和文化特色,促进商业与旅游业的发展。最后,针对各照明要素的性质和功能,提出相应的照明目标、量化指标和照明设施、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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