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载体的特点、周围的环境、技术及经济的可能性来区别采用。
一、立面投光(泛光)照明
要确定好被照物立面各部位表面的照度或亮度,使照明层次感强,不宜把整个景物均匀地照亮,特别是高大建筑物,也不能在同一照明区内出现明显的光斑或暗区及扭曲其外形的情况;合理的选择投光方向和角度,一般不要垂直被照面投光,以降低照明的立体感;光源灯具应尽可能隐蔽安装,尽量做到见光不见灯具;除有特殊需要外,灯光的颜色要淡雅、简洁、明快,防止光色使用不当而破坏景物的风格;投光不能对人产生眩光及光污染。
二、内透光照明
利用建筑物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照明效果。常在玻璃幕墙、廊柱、透空结构、艺术阳台等部位专门设置照明灯具,形成透光面、发光面或发光体来表达建筑物的夜景。
其主要方式:
不安装照明设备,只利用室内的原有照明灯具;
在特定的部位安装照明灯具;
安装反光设施,反射其他光线。
三、其它方式
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在照明工程中的推广应用,近年来,人们用特殊方法和手段营造夜景照明的方式也应运而生,大量采用的是激光器,可形成各种方式的奇特照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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