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的大屋顶坡型屋面在夜景照明的表现上是一个比较难处理的部分,就目前已经进行的工程来看,较多的案例都采用了泛光照明的方式,这种照明方式所带来的问题是灯具的安装位置和照明效果的理想程度。如果将灯具安装在建筑物的屋面上,若是小灯具倒还可以让人们不太注意它的存在,但如果照明对象是比较宽深的屋面,可能要使用功率和尺寸较大一些的灯具,这不仅会影响建筑物的景观完整,也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损毁;如果采取在建筑本体之外架设灯杆安装灯具的做法,近距离设杆会使灯具设施影响观景视线,远距离设杆则会使灯具光束角度过宽,导致光束将整个建筑覆盖,这样的照明将会使整个建筑立面一片光亮,无法塑造建筑的细节,使本来有丰富层次的建筑变得平淡,起不到立面照明应有的作用。
使用投光方式来照明屋面还有一个缺陷就是屋面上瓦的光泽度和颜色问题,民居建筑屋面上大多覆盖深颜色的瓦,反光率很低;而一些亭台楼阁及皇家建筑的屋面上覆盖的瓦则是反射率较高的琉璃瓦,当灯光投射到瓦面上时会形成漫反射和规则反射结合在一起的混合反射,而且其中的规则反射(镜面反射)部分占有很高的比例,这使得大部分入射光都被反射到与观察人相反的方向,结果使立面建筑照明设计的光效很低,用了很多光屋面还是很暗。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其实还是应该从如何塑造建筑的形象这一基本问题来考虑,在设计一座建筑物的立面照明时,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光影的对比变化将建筑的特点表现出来,并不希望用灯光将建筑通体均匀打亮,夜晚景观画面中的“浓墨重彩”和“留白”是构图中相辅相成的组成部分。
对中国古建筑来说,它最精彩最耐人观赏的部分是它檐口内部的斗拱雀替额枋彩画等构件,如果用合适的灯光将这些构件仔细地表现,会使古建筑夜景画面相当动人,而且这些构件所形成的光影内容已经非常丰富,此时如将屋顶不设照明而将其“虚掉”,则会给人留下更多的想象空间。比如像中国古塔,它是由中国建筑的单体形式在空间的多次重复而形成,如果在建筑照明设计照亮时檐下而保持屋檐顶面暗掉,会使景观整体形成良好的节奏美感。
虚化屋顶照亮檐下还能将灯光创造的气氛聚敛起来,让人们体验到被庇护的感受。当然,有些建筑已经成为一种标志物,比如像天安门城楼,如果不进行整体照亮,则不足以体现它的宏伟体量和气势,此时所需要注意的是屋檐上下亮度变化所形成的层次感,以及整体上的高亮度以使景观成为区域中的核心,进而形成对区域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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