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的照明方式可以根据广场的大小、形状、周围情况的不同,采用常规照明、高杆照明,或者两者结合使用。常规照明方式的灯具一般安装在高度为15m以下的灯杆顶端,灯杆沿广场周边或人行道布置。该照明方式可在需要照明的场所设置灯杆,且可按人行道线型变化设置。由于每个灯具都能有效地照亮路面,光的损失少,比较经济,且在弯道处能起到诱导作用。但不适宜用在范围广、线型复杂、视野广阔的场所,因为这种处理会出现灯杆林立的混乱状况,有损美观,且灯杆多,不便维护管理。高杆照明方式是在一个比较高的灯杆上,安装由多个大功率和高光效光源组成的灯具。一般高杆照明的高度为20~35m,最高的可达40~70m。
城市广场照明光源在广场人多的地方,应使用显色性好的光源,在车辆为主的地方,应采用效率高的光源。在广场照明的的照度标准中,交通广场照度最高,并高于连接该广场道路的最高标准;停车场、集散广场照度次之,其通道和出入口应高于与其衔接道路的照度标准;纪念性广场、商业广场和绿化休闲广场照度较低。广场内雕像、纪念物、纪念碑、花坛、植物等装饰性照明的照度设定为一般照明的2~10倍。
对于站前广场的景观照明设计,应以火车或汽车站建筑为主题,可分为广场照明、道路照明和广场绿化照明三个部分。广场的标志性建筑,设计时充分考虑该建筑的外形、尺寸、特征与距离,采用多点投射照明方式,投光灯隐藏布置在建筑物上,以免白天影响建筑物外观,选用接近建筑外墙材料颜色的光源以增强表现效果。为显示建筑物整体形态,将发光线条固定在边界和轮廓上,以突出建筑物的几何稻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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