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透光是一种照明方式,它可以有很多类型的变化,通过选择不同的照明光源,采取相应的照明配置,结合建筑形式、窗口形式、建筑墙面、建筑构件和透光玻璃,可以设计出丰富多彩的夜景效果。
1.单独使用内透光照明
在每个窗口设置一只光源,让光源直接透出窗外,光源可以式点状或者是线状,通过整幢建筑所有窗口灯光效果的组合来构成建筑整体夜景,单元灯光构图比较简洁,适合于体量较小的建筑。
2.在建筑的不同部位分别设置内透光和外投光
有些建筑的主体立面为大片的隐框玻璃幕墙,只是顶部构造、底部裙楼或边框等局部立面为实墙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建筑的玻璃幕墙部分设计内透光照明,而在实墙部分设计外投光照明,形成一种对比效果。
3.将外投光和内透光结合在一起使用
有些建筑以玻璃幕墙做为立面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在玻璃之间有较宽的带状实墙或金属板墙;有些建筑立面的主体是实墙结构,但是其间排列了大量整齐的窗。对这类立面形式,单独使用外投光或是内透光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将内透光和外投光结合起来使用或许有更好的效果:玻璃窗口处设内透光,实墙墙面或金属框板处设外投光,内外呼应,互相补充。
4.内透光配合建筑轮廓照明
如果建筑有优美的外轮廓线或建筑立面上有一些比较突出且外廓优美的构件,可以利用线光源或点状光源形成的连线勾勒出建筑或构件的外廓,同时配合建筑的内透光照明,也能形成生动的照明效果,此时的内透光应采用将整个房间都照亮的形式,这样可以使效果形成较好的对比和补充。
5.统一设置的灯光与随意开启的内透光相结合
有些建筑上,大部分窗口并未刻意地设计内透光照明,只是各家各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启自己房间内的灯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窗口的亮与暗、亮灯时间的长与短形成了一种完全随机的状态,因此,整个建筑上的灯光构图呈现出一种自然、随意、不断变化的效果,如果我们再在建筑的某些适合于统一设置内透光的部位,比如楼梯间、设备间或公共走廊等处,设置一些固定的、有序的内透光照明,或者在建筑的某些实墙立面或构件上设置一些外投光照明,使建筑上总是留存有一部分保持长时间开启不变的照明,形成一个醒目的景观焦点,以此来规控建筑上纷繁多彩的点状动态灯光,形成动态与静态相结合、有序和无序相呼应的夜晚景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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