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夜生活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城市公园和休闲景观带开始在夜间运营开放,公园的夜间使用率甚至高于白天,工作之余的人们可以更充分、更安全地享用公共资源和参与休闲活动,这是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化的重要体现。
公园一般由园路、自然景观、广场与构筑设施四部分构成,而园路发挥着组织空间、引导游览、连接交通和提供散步休息场所的作用。夜间园路的照明可以帮游人辨别路面上的障碍、危险和确定方位,提高公众安全。其照明设计应当满足下列原则:
1)形成秩序:夜晚公园汇集大量人流,通过照明为游人提供主次分明的游赏路线,有助于引导和规范公众行为,促进人与园“沟通”,展现园林精美所在。
2)满足功能:提供交通照明,指引方向,保证安全,减少犯罪行为。
3)注入艺术:园路是园林中景观构成中重要的线性要素,应通过巧妙的光影设计使夜间园路具有观赏性,营造适宜的气氛,增强园林的艺术感染力,创造和谐、统一、迷人的夜景观。
4)绿色节能:减少光干扰与光污染,合理确定照明建设的开发强度。
2 照明设计分析
(1)照明水平分级
园路首先应遵循特定的光度量化标准来确定照明水平,满足功能性要求。当园林规模较大,园路类型复杂时,系统地划分照明水平、控制亮度层级对于表现园林景观秩序、引导游人、丰富夜景、节约能源显得尤为重要。
(2)照明方式
照明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园路类型特点,而园路类型与公园规模有关。基本上,园路可分为主路、支路、小径、汀步、园务路五种类型。
(3)灯具
园路灯具的形式、色彩应与园林景观保持和谐,其设计不可忽视。目前,适合中国古典园林的庭院灯具很少,缺乏精心设计。而西式古典灯具却大量运用在中国园林中,不伦不类的情况比较普遍。此外,灯具尺度不当是当前较为常见的问题,灯具尺度过大,与道路尺度不协调;灯杆高度很低,有的甚至低于两米,造成影响游人的大量眩光。这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园林的整体风貌,降低了景物的观赏价值。
(4)色彩和光源类型
色彩对于表现公园夜景至关重要,园路临近各种植物,路灯灯光同时会对植物的光影表现发挥作用。要使颜色不同、株型各异的植物在晚间尽善尽美的展现,必须综合考虑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色温、显色性。
植物的真实色彩能否良好的表现取决于光源的光谱能量分析而不是光源的显色性。此外,色彩对人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设计时应根据园路等级、特点、周边环境运用不同光色,使园区整体光色冷暖结合,有所对比,也可以起到指引方向、诱导游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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