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亮化的作用 在城市的机动车交通通道路上设置照明的目的是为机动车驾驶人员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以求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降低犯罪活动和美化城市夜晚环境的效果。在人行道路以及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使用的居住区道路的形式、路面的状况、有无障碍物;看清楚同时使用该道路物车辆及其行驶情况和意向,以便能了解车辆的行驶速度和方向、判断出与车辆之间的距离;行人相遇时,能及时地识别对面来人的面部特征并判断其动作意图,方便人们的交流,并能够有效防止犯罪活动;此区域的道路亮化还能对居住区的特征和标志性景观以及住宅建筑的楼牌号进行适当的辅助性照明,有助于行人的方向定位和寻找目标需要;另外,居住区的道路亮化有助于创造舒适宜人的夜晚环境氛围。
二、道路分类 城市道路的分类是根据道路在城市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和城市居民的服务功能等要求,将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这些道路的定义如下: (1)快速路:城市中距离长、交通量大、为快速交通服务的道路。快速路的对向车行道之间设中间分车带,进出口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2)主干路: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主路,采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形式,如三幅路或四幅路。
(3)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路网起集散作用的道路。
(4)支路:次干路与居住区道路之间的连接道路。
(5)居住区道路:居住区内的道路及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街巷。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尽管它们两侧一般设置供非机动车通行的车道和供行人使用的步行道,但是,根据其主要功能和形态,仍将这些道路统称为机动车交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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