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场照明设计中,应致力于利用灯光的表现力对环境空间进行艺术加工,以满足人们视觉的心理机能的要求。
灯光表现力的主要效用是:
(1)丰富空间内容。在现代照明设计中,运用灯光的扬抑、隐现、虚实、动静以及控制投光角度和范围,以建立光的构图、秩序、节奏等可以大大渲染空间的变幻效果、改善空间比例、限定空间范围、强调趣味中心、增加空间层次、明确空间导向。可以通过明暗对比,在一片环境亮度较低的背景中突出明视效应, 以吸引人们的视觉注意力。
(2)装饰空间艺术。灯光的装饰效用可以通过灯具自身的造型、质感以及灯具的排列组合对空间起着点缀或强化艺术效果的作用。但是只有当灯具的选择与广场环境相协调时,才能更有效地体现出光的装饰表现力。灯饰在广场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照明灯具的艺术化处理,对广场环境起着锦上添花、画龙点睛 的作用,使广场环境空间体现各种气氛和情趣,反映广场的风格。灯光的表现力除了与照明灯具的造型有关也与广场空间的形、色合为一体。当灯光照射在广场环境中的建筑物、水体、植物等环境设施时,借助于光影效果便将这些设施美的韵律揭示出来。如果进一步考虑光色因素,会使这种美的韵律增添神奇的意境。当灯光与广场流水、特别是与声控的喷泉相结合时,那闪烁万 点的碎光和成串跃动的光珠,给广场空间平添奇丽多姿的艺术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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