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业展示会所空间功能的特殊性需要根据不同季节以及新系列产品的推出,不断的更换照明设计,以符合新情况下的照明要求,所以商业展示会所空间的照明设计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分类讲述商业展示会所空间的照明设计的方法。
1.以人工照明为主,自然采光为辅。商业展示会所空间的采光一般分为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但是由于商业展示空间建筑本身的特点,以及商业展示会所要满足各种展示的需要,人工照明在商业展示会所空间中的应用最为广泛;为了避免自然采光的不均匀,和满足多种展览方式,所以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2.光线照度应满足观众在眼睛无明显疲劳的条件下观展的基本要求,并且能确保观众正确辨别展品颜色和辨认展品细部,展品表面照度一般为200LX―2000LX,光敏性的展品表面照度最低不小于120LX。
3.光线照度应考虑以下因素:展品主要部分照度均匀,墙面应补充足够的垂直照明,这样各展品的受光和投影可避免相互影响,也不干扰观众视线。展品表面照度与展厅一般照度之比不宜小于3:1,展厅一般照度与展厅环境照度之比不宜小于2:1。
4.商业展示会所空间中内应避免光线直射观众和眩光。应限制光源亮度,当光源照度远大于一般照度时,就应采取遮光措施,或扩散光线或降低光源亮度,在玻璃柜内布置展品时,应使得展品照度高于玻璃面照度。为了使玻璃柜上不出现镜像,应保证柜内展品照度高于一般照度的20%。
5.人工光源的选用应根据展品类别和陈列设计需要确定。应注意灯具显色性、发光效率、照度稳定、含紫外线量以及投光形式。设计应考虑用足够数量的导轨来强调陈列气氛。
6.应合理选择色温、照度、光色对比度来表现特定的光色、气氛、突出商品质感、色彩等。
7.进深大的营业厅应加强厅内深处的照明。进口和深处应采用明亮的照明。假设营业厅内平均照度为L,则店面照度1.5-2L;橱窗照度2-4L;深处陈列照度2-3L;柜台照度2-4L;重点陈列商品重点陈列区照度3-5L;一般陈列架、陈列台照度1.5-2L。大中型商店应设事故照明以供继续营业,其照度不宜低于一般推荐照度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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