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夜景精品的要求是多方面,如设计的艺术构思是否有新意?用光方法是否合理?照明技术是否先进?使用的照明器材的性价比是否好?是否节能等等,而最主要的是照明是否准确地塑造出被照对象的形象特征和它的文化内涵。如何利用灯光突出形象特征,创建精品呢?
(1)从塑造形象入手。光具有很强的艺术表现力,被誉为艺术之灵魂。世界上万物的形象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人们感知识别。正确地利用光,包括用光的数量、光的色彩和照射方向等塑造被照对象的艺术形象,提升它的艺术效果和品位,否则就会导致形象的平庸和一般化。
用灯光塑造形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紧扣形象主题,被照对象的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它的主题。这是进行照明构思和创意的出发点。用灯光塑造形象关键是不要离题。文不对题的用光不仅不能准确表现被照对象的形象,甚至还会歪曲形象。比如天安门地区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它的形象的主题是雄伟、庄重和大方。如果用商业或娱乐场所的灯光塑造它的形象,结果是适得其反,导致破坏或歪曲了它的景观形象。
②抓住重点,画龙点睛。人们说没有重点就没有艺术而落入平庸。抓住被照对象的重点部位,强化光的明暗对比,画龙点睛,把要塑造的形象或细节突现出来,形成引人人胜的视觉中心,从而在观赏者的心目中产生留连忘返的深刻印象。
③提倡使用多元的空间立体照明方法。从调查资料看,许多夜景工程不考虑照明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单一的泛光照明方式,虽然照得很亮,但是照明缺少层次,立体感差,照明总体效果甚差,而且耗电量大,光污染的问题突出,达不到塑造形象,美化夜景的要求。因此用灯光塑造形象一般不宜用单一的照明方式,提倡使用多元的空间立体照明方法。所谓多元的空间立体照明方法,就是综合使用泛光照明、轮廓灯照明、内透光照明或其他照明方法表现照明对象的形象特征及它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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