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建筑物夜间形象丰富,建议在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立面构造设计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立面尽量有一些凹凸、线条等处理,尽量避免整块平板山墙,山墙处理一些可安装灯具的造型,特别要在山墙的中上部设一些可安灯的构件,可分段使灯光照射距离达到中上部。
(2)如果墙外沿边是立面灯光经常处理的地方,也应考虑一些横向凹凸装饰线使灯具有可安装之处(最好能灯具)。
(3)正立面(非山墙的立面)是灯光处理的重点,有大面积的窗等。如果是住宅,一般是禁止用大功率投光灯,以免对住宅造成光的污染,但如果没有灯光,夜晚建筑形象受到影响。
因此建筑设计时应考虑既有可安灯位置照射建筑,又不使灯光进入窗内。建议在立面构造设计中处理一些竖向凹槽缝。如是住宅可将设置厨卫的凹面稍多留出一点实体墙面或装饰线之类的造型供灯光处理。
(4)住宅正立面阳台或侧立面阳台、窗户的雨棚以及它的外沿也应考虑有可能设小功率灯或轮廓灯的地方。
(5)建筑顶部处理是建筑景观照明的重点,也是城市风貌非常主要的灯光载体。一般也不构成对住户或人产生光的负面影响。灯光处理上用光都比较强调,亮度一般也较高,建筑设计时造型应丰富一些,同时尽量考虑隐藏灯具不使其外露。
(6)玻璃幕墙是景观照明的又一难点,它禁用投光灯,宜采用内透光处理。发达国家一般是整幢大楼夜间不关灯,自然就是内透光,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供应都还不能完全达到内透光要求,根据我国的实际经济状况和又为使大楼夜晚美观,~般采用在玻璃幕墙或窗户的内部安装灯光,或窗外口作一些点、线光源装饰。因此,建筑立面构造设计时应考虑到这一实际状况,可适当考虑有安装点状线状光源的地方。
(7)注意提醒电气专业考虑建筑物上的景观照明用电负荷,对玻璃幕墙或公共建筑的多窗建筑预留内透光的用电或线路敷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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