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我国城市景观照明的多元价值,首先,毫无疑问,城市景观照明最受关注,最为大众所接受的价值体现在美学方面。它可以有选择地表现城市载体,使空间形态更具品质感,空间层次更为清晰,同时,也能为市民提供优美的夜间游憩场所,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城市景观照明从城市尺度讲,综合评价的重点在于建立空间秩序,从街道和近人尺度讲,单项评价的重点在于色彩美、形体美、肌理美、空间美、虚实美等。目前,照明理念的更新与发展对城市照明提出更高的要求。城市景观照明曾一度陷入勾边、亮化、彩化的误区,但通过照明美化城市不是单纯表现产品的多样和炫目,而是要创造合理、舒适、宜居的光环境,并引导民众对更本质意义上光的美的理解,那就是自然的光的美。
其次,城市景观照明具备突出的人文价值。如前所述,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极为迅速,相当多的城市在最近二三十年间经历了大拆大建,城市的记忆传承随同历史遗存一起消失,新建筑的材料、风格、体量趋同,结果就是千城一面。而城市景观照明则能用较小的代价,在大尺度上表现城市的特征内涵,迅速形成城市特征意象。其综合评价的重点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视觉的传达,表现城市的个性和城市的精神,使人们对城市产生一致的认同感,单项评价的重点在于对载体环境特色文化、历史风貌、建筑风格的展现程度。如2011重庆渝中半岛的城市景观照明规划,从现实自然环境和历代诗词画作中,提炼 “山、水、雾、舟、林”五个特征意象,将其视觉化赋形与渝中半岛的五大空间组团,构成新的群山意象。同时,采用先进的控制系统,用灯光在短时间内再现渝中半岛建成的历史过程。
第三,是城市景观照明具有突出的经济价值。其综合评价的重点在于塑造城市夜间形象的同时,刺激和引导城市夜晚观光旅游、休闲娱乐、购物消费等活动,带来城市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单项评价的重点在于是否使投资人受益、项目实际投资与预期投资水平是否吻合、日常维护费用是否合理的综合评价。 如龙门石窟夜间旅游项目一度收益不佳,究其原因,是夜间景观照明仅试图将白天的部分载体还原,实际上如不增加信息量,难以吸引白天已经游览过的游客再次夜游,文化遗产营销,不是只能以纯粹的、科研的方式展览,经科学地艺术地编排的表演能有力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和旅游业的发展 。后来,我们看到照明技术的发展带来效果突破的可能性,决定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用灯光重塑金身,唤起游客对千年前的色彩幻想,追忆。项目完成后,带来了可观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效益。
最后,是城市景观照明中对于生态价值的关注,其综合评价的重点在于环保,节能,对城市景观照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考察。单项评价的重点在于是否推行合理的设计标准,采用环保高效的照明设备、防治光污染。节能环保是每个设计师应如同本能反应一样融入到设计过程中的原则,而这绝不仅仅表现在高效灯具和光源的替代使用上,更重要的是规划阶段的布局选择,科学的照明标准的设定,合理的照明方式以及完善的验收监管和运行维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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