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照明灯具作为城市景观元素的特性归纳
道路照明灯具作为近现代工业化的产物,它本身具有超越人体尺度的高度和体量,以及整齐划一的排列形式,从而使未经艺术化处理的灯具很难自然地融入丰富而具体的城市街区。对事物的充分改造是建立在对事物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的。因此,笔者对道路灯具作为城市景观元素的一些特性进行归纳,为构建道路灯具系统的景观性提供依据。
1 区域分布的普遍性和多样性
区域分布的普遍性是指道路灯具在城市地理空间分布的广度。城市的形成、扩展和更新一直是以其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系统为框架和骨干的,而作为重要的功能性基础设施的道路灯具也随之延伸到城市的各个区域。
多样性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
(1)灯具组合形式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道路性质、道路宽度、道路功能,采用不同的布灯间距、布灯高度。
(2)灯具自身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的道路,或在同一条道路的不同区域采用不同形式的灯具。
2 空间分布的序列性和标识性
道路灯具是通过整体的照明组合来实现城市道路的照明功能。道路的线性伸展形式和匀质的道路照明要求,使道路灯具在街道空间的分布上具有相对固定的布灯间隔、布灯高度和灯具样式,从而形成很强的秩序性。这种秩序性和道路灯具的三维形式及街道的透视关系相结合,产生了很强的引导性和方向性以及道路灯具组合的节奏性。所谓“节奏”就是有规律的运动,其中的方向性和规律性缺一不可。所以,道路灯具的节奏感也是灯具空间分布的秩序性和引导性的结合。
标识性是针对道路灯具分布的位置特点。道路灯具主要分布在城市道路的两侧或中间,比建筑界面更靠近街道中心,而且有一定的体量和规模,因此很容易成为视觉焦点而且具有一定的标识性。
3 个体造型的结构性和可塑性
现代道路灯具属于工业化的产品,具有一些基本的结构性的组成部分,如灯头、悬臂、灯杆、基座等。可塑性是指灯具的各个部分及其连接节点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艺术化处理,或在灯具上附加景观性的部件。
4 人工照明的实用性和造景性
为行人和车辆提供基本的道路照明,是道路灯具实用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道路灯具存在的根本原因。可以通过一些光度数据进行客观的衡量。道路灯具的造景性和它的实用功能性是相互关联的。对人而言,大部分的夜间事物必须依赖于人工照明加以呈现。不同的光源色彩、光分布形式、灯具的分布形式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对事物的感知,并进一步影响人的心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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