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在夜间开放,给城市带来不可忽视的社会效应,因而园林夜景照明设计倍受重视。文章从照度标准、照明方式、光源的选择、配电及控制方式等角度出发,对园林景观照明设计进行了分析。
随着城市夜生活的日益丰富,越来越多的城市公园和休闲景观带开始在夜晚开放,园林是市民休闲放松、亲近自然和陶冶情操的场所。在秋冬季公园的夜间使用率甚至高于白天,随之而来的园林景观照明设计也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园林夜景并不是白天景观的简单延续,而是在原有景观基础上进行的一种新创造。
园林的景观元素包括:园林建筑、道路、山石、水景、雕塑小品、树木、灌木、绿化、花卉等。照明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园林景观照明设计首先应从照明规划的角度出发,根据区域功能特点,在满足功能性照明的前提下,突出重点需表现的景观元素,兼顾其它场景的照明,体现点、线、面的特点。
(2)园林景观照明设计应充分理解园林景观设计的主题、园林景观元素的塑造及园林景观设计的构成。根据园林的性质和特征,对园林的硬质景观(山石、道路、建筑、流水及水面等)和软质景观(绿地、树木及花丛等植被)的照明进行统一规划、精心设计,形成和谐、协调并富有特色的照明。
2 照度标准
城市园林一般由园路、自然景观、广场、构筑物等构成,园路发挥着组织空间、引导游览、连接交通和提供散步休息场所的作用。夜间园路的照明可以帮助游人辨别路面上的障碍、危险和确定方位,保障公众的安全。园路的使用者以步行的游人为主,其照明分级与城市道路有着显著区别:园路以满足游赏、休憩、散步等功能为基本目的,并不需要十分连续、明亮的照明,仅对公园中关键的景观元素、建筑物或构筑物、休憩场所和有危险的地方(如坡道、台阶、桥梁、转弯处)进行照明即可。需要考虑的是距地1.5m处的半柱面照度(或取垂直照度),高的半柱面照度可提高对人面部的识别,减少游人在公园深处与黑暗中产生的不安情绪,降低犯罪率。从保障安全的角度考虑,半柱面照度不宜低于1.5lx.当园路表面不平或者在设有台阶处,其照度标准应大于平地路面,最小照度不宜低于5lx.因此,在园林照明设计中,园路的路面照度、均匀度等指标要求不高,但是半柱面照度、显色性的要求却不低,是评价园林照明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发布的小路照度标准与我国的照度标准有所区别,根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的要求,公园中公共活动区域的照度标准应满足表1、表2的要求。
对于园林中的绿地照明没有明确规定,但一般认为,观赏性绿地照明的最低照度不宜低于2lx.
园林中的广场照明照度值宜控制在5~10lx之间,设计者可根据不同主题广场做适当调整。
3 照明方式
(1)照明设计主题的表现和确定
照明方式的选择与园路、树木的类型及绿地、花坛、水景的形式有密切联系。
对于园路照明应根据园路的级别、走向、宽度、坡度等特点,周边植物特征以及景观表现要求,分层次确定灯高、灯间距、布局方式、灯具种类及风格。
园林中的主路是游人的主要行进路线,联系园区内各个景点、主要风景区和活动设施,必要时会通行少量管理车辆,宽度一般在4~10m.该部分园路应根据不同宽度采用双排对称布灯或单排布灯的方式,灯杆高度宜控制在5m以内。庭院灯应采用常规照明方式,注意眩光的控制。
园林中的支路是游人从一个景区到另一个景区的通道,该类型园路可采用庭院灯或草坪灯。庭院灯可采用常规照明也可采用间接投光照明,灯高宜控制在3.5m之内。草坪灯高度宜为0.8~1.2m之间。灯具可单排布置或交错布置,灯形应小巧。对于两侧设有连续墙体或植有茂密乔木、灌木的园路,可采用间接投光照明,通过向墙体或植物的垂直面投光,反射照亮路面。此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减少或消除直射人眼的光,发光柔和、自然。
(2)充分利用自然光
园林中的步径或其它小路供游人休息、引导游人到达园林深处,多为曲折随意布置,宽度在1.2~2m之间。在这种小路上,照明的重点并不是给人以清晰地面部识别,而应该保留一定的暗度,使游人放松精神,减少视觉疲劳,感受真实夜色。因此该类型园路宜采用间接投光灯、小功率埋地灯,矮柱草坪灯的照明方式。如果该区域离主路较近,则可以不设照明,以主路上的漫散光作为照明,亮度就足够了。
对于园林中的小广场,根据不同的主题可考虑在周边设置庭院灯或草坪灯,并应注意灯具的眩光保护。若广场周边有大型乔木,也可在乔木枝干上安装投光灯,自高处向下投光以营造月光式的照明效果,但该种灯具安装方式应注意树木防火、灯具支架对树干的破坏及灯具发热对树木生长的影响。
对于园林中树木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树木的树型设置不同的照明方式,可在树木下方设置投光灯或埋地灯向上打光,照亮树木的垂直面。园林中绿地草坪的照明方式可采用小型投光灯水平投射,在草坪表面形成强弱分明的照明效果。也可在草坪中随意放置仿石灯(发光石)、低位草坪灯等,以表现自然情趣。
考虑植物的生长因素,不宜对树木及草坪进行大功率、长时间的投光照明。对于古树和珍稀树种不应设置夜景照明。
对于园林中的花卉,应该采用自上而下的照明方式,以体现花卉的立体感和多彩缤纷的色彩。
雕塑小品的照明可采用窄光束的投光灯投射,位置应根据小品的不同造型现场确定。
小型的水面、水池可采用光纤或发光二极管(LED)灯带勾勒周边作景观照明,同时还提醒游人注意安全。
流动水面(喷泉、水幕、瀑布等)的照明,可采用在喷泉底部或水柱的升落处安装小型投光灯的方式,使水成为流动的载光体。
4 光源的选择
因园林中大量植物的存在,色彩对于园林的夜景至关重要,要使颜色不同、株型各异的植物在夜间尽善尽美的表现,必须综合考虑光源的光谱能量、色温、显色性等指标。植物的真实色彩能否良好表现取决于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而不是光源的显色性,不同光源的光学特性如表3所示。
虽然低显色性的高压汞灯的显色性仅有40,但能使植物叶子的绿色良好呈现,这是因为高压汞灯主要光谱能量分布为绿光和蓝光,树叶的表面反射蓝绿光的能力最好,能够真实地显现出树叶的颜色。相反的情况,同样低显色性的高压钠灯照射树叶则会使树叶表面发灰,因为其缺乏蓝绿光谱。另一方面,园林观赏的主体是游人,高显色水平可大大提高游人对物体的辨识能力并提高视觉舒适性,因此在选择光源时应考虑人与景物的双重显色需求,综合考虑对人和植物的显色。
此外,色彩对人的行为有着重要心理影响。设计园林照明时应根据园林的主体内容、周边环境等因素运用不同色温(2000~6500K),使园区整体光色冷暖结合,并有所对比。冷色比暖色更易引起人的注意力,使人处于兴奋状态。而在交叉口、景观节点等处通过不同光色的对比,也可起到指引方向、诱导游人的作用。
在强调艺术效果的同时,园林中灯具光源的选用也应考虑节能的因素。
绿色节能及措施:评判照明节能我们一般采用功率密度(简称LPD)作为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通过其评判计算我们在园林设计的建议;园林中的灯具照明光源应限制大功率金卤灯、高压钠灯等的使用,宜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发光二极管(LED)、光纤照明、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等节能型光源。某些园区内标识宜采用发光二极管(LED)、场致发光膜(EL)等低耗能光源。
5 配电及控制方式
园林景观照明具有照明灯具分散、供电距离长的特点。因此园林照明灯具首先推荐使用高效、节能的太阳能、风能灯具。如果园林中树木对太阳能、风能灯有遮挡,则考虑采用传统照明灯具。
园林照明灯具的供电电压应为230/400V,供电半径不超过300m.照明灯具端电压不应高于额定电压值的105%,不应低于额定电压值的90%.
考虑到园林景观照明的使用情况,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存在照明灯具全开的状态,故照明负荷计算需用系数取1,负荷计算应包括电器附件的损耗。
采用三相四线制配电时,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照明配电线路应采用双重绝缘的铜导线,配电支回路的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2.
在水底安装的照明灯具配电电压应为安全电压,一般为12V或24V.
配电线路的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室外照明配电系统一般采用TN-S或TT接地系统时,建议采用漏电断路器做接地故障保护,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建议不小于正常泄漏电流的2.5倍,正常泄漏电流的数值应在灯具及配电线路安装完成后实地测量取得。
灯具的控制方式应采用节能、灵活的方式。可采用总线制智能照明控制方式,根据使用情况设置平时、节假日、重大节日及庆典等不同的开灯控制模式。总线制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预留联网监控接口,为遥控或联网监控创造条件。园林景观照明灯具总控制箱应设置在园区值班室内,工作人员可在室内完成不同回路灯具的开启、关闭。
园林景观照明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艺术,它不再是只为了功能的使用,而逐渐成为某地的人文和艺术的气质体现。园林照明不仅仅是光源、灯具的应用,还是对整体园林载体深层次的挖掘,借助不同的光手法体现出其文化蕴涵,塑造出园林景观在不同时段氛围以及园林特点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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