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亮化照明-思迪-恩人认为照-明负荷配电的基本原则如下:
(1)工程亮化照明-思迪-恩人认为正常照-明电源宜与电-力负-荷共用一台变-压-器,但不宜与有较大冲-击负-荷-性电-力负-荷共用。如必-须共用时,应审核电压放波动值,对于照-明容-量较-大而又集-中的场-所,如果电-压波-动偏-差过-大,而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和光-源寿-命时,可另装设照-明专-用变-压-器或稳-压装-置。
(2)工程亮化照明-HPI照明设计人认为特别重要的照明负荷,宜在负-荷末-级配-电-盘采用自-动切-换电-源方-式,也可采用由两个专-用回-路各带约50%的灯-具的配-电方-式。
(3)备用照明(供继续和暂时继续工作的照明)应由两路电源或两回路线路供电。
(4)工程亮化照明-HPI照明设计人认为当备用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并经常使用时,其配-电线-路及控-制开-关应分-开装-设,当备-用照-明仅在事-故情-况下使-用时,则正常照明因故障停电时,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在有专人值班时,则可采用手动切换。
(5)工程亮化照明-HPI照明设计人认为疏散照明宜与正常照明接入两台不同的变压器,当只有一台变-压-器时,可在母线处或进户线处与正常照明分开,还可采用带蓄电池(荧光灯还需带有直流逆变器)的应急照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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