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城市夜景成为有特色的人文景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需根据被照对象的特点,从照明色彩和亮度、灯光布置、照明方式三个方面合理的选择运用,达到夜景照明最佳的环境艺术效果。
一、色彩和亮度
在色彩搭配方面,夜景照明通过色彩的亲切、热烈、庄重、远近、轻重等视觉、心理感受作用,表现出各种不同需要的夜景环境氛围。例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广播电台、电视台、纪念碑和纪念性广场等,这些场所的照明色调应以淡色为主。像淡黄色光、黄白色光,可以用红光或其它色光突出强调局部或者重点部位,但绝不能搞成花花绿绿,冲淡庄严肃穆的气氛。服务性建筑,如宾馆饭店、候车候机大厅的裙房或入口处部位,宜采用橙黄等暖色调光照,烘托出环境温暖、亲切的气氛。对繁华商业区和文化娱乐性场所,照明色彩应呈现多样性或多变性。可采用霓虹灯、橱窗灯、广告灯箱、街灯等,用各种光色调和频闪变化呈现丰富多彩、一片兴旺的景象,使人充分体验现代都市的气息。对高层建筑,底部用浓色彩、深色调可增加其稳定感和坚实感,而顶部用淡色彩、浅色调可使建筑看上去更加高大、挺拔,从而突出地表现出高层建筑的特征。
二、灯光布置
首先,在用光的主次和方向上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通常用主光照亮景物的重点部位,如重要的立体标志、画像、铭牌等,辅助光用在一般或背景部位,使整个夜景富于层次感。一般主光和辅助照度比例可取3比1。其次,应根据被照面的造型和材质,选择合适的投光形式和方向。对高层建筑,光源只能是自下而上的投射照明,所以投光方向应以表现适度的阴影和立体层次感为佳。如果立面较粗糙,光的扩散性好,那么投光入射角可较大并采用窄束光;如果是平滑的表面,则尽可能将投光方向垂直于表面并采用漫射光。对有玻璃幕墙的情况,为避免黑洞效应,应采用内透光形式。另外,还应注意灯具本身的造型美观。
三、照明方式
现代照明技术的发展,为夜景照明提供了多种手段和方法。目前,比较常用的夜景照明方式有:面体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内透光照明,光纤管、小串灯照明,激光全息立体照明等等。通过这些照明可达到诱导游人的最佳视角,突出景物特征,引人入胜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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