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道夜景亮化根据不同的景观状态可以分为静态夜景亮化和动态夜景亮化。而静态和动态的区分不是绝对不变的,是以速度为区分标准的。如果夜景亮化周围环境中,道路上交通工具的行驶速度较大,可以归纳为动态夜景亮化,相较之下,行驶速度较慢的可以认为是静态夜景亮化。
通常在城市的主干道,立交桥,高速公路等流量较大,流速较快的地方,形成的夜景亮化就是动态街道夜景亮化。而滨水景观道路周边的夜景亮化,小区照明,城市广场和公共景观区域照明,由于流量小,流速慢,多为步行街道,因此可以归纳为静态街道夜景亮化。
与其他形式的景观不同,夜景亮化通常在夜间更为显眼,而其他形式的景观往往在夜间需要依托夜景亮化才能有存在感。因此夜景亮化在夜间占据了主要地位。夜景亮化的形式不拘泥,它可以借用雕塑,小建筑,铺地等各种形式表现出来。
夜景亮化在一般情况下都作为一种辅助景观而存在。旨在突出主体景观的地位,强化景观特色和设计感,表现出景观衔接的延续性和连贯性。
相比较其他景观,夜景亮化需要使用能源才能建立起明确的景观形象,并且对能源的使用一直延续到夜景亮化丧失作用为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