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景观照明设计主要是根据建筑的形式、布局和风格用灯光反映出建筑物的性质、结构、材料特征和建筑特色。下面我们介绍下城市建筑景观照明设计的步骤:
一、根据建筑物的外观,设计与之协调的灯光效果照明
建筑物因其本身外观之不同而可能产生不同的灯光效果,或是较均匀的感觉,或是明暗变化较强的感觉;可以是较平实的表现方式,或是较活泼的表现方式,均依建筑物本身的属性来决定。
二、决定所需的照度
所需照度主要取决于周边环境的明暗以及建筑物外墙材料颜色的深浅。照度值主要是针对主立面主视角)而言。一般来说,次要的立面之照度为主立面之一半,借两个面之明暗不同可以表现出建筑物之立体感。
三、选择适合的光源
光源的选择应考虑色温、显色性、效率、寿命等因素。色温与建筑物之外墙材料颜色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来说,黄褐色的石材较适合使用暖色光来照射,使用光源为高压钠灯或暖色LED灯具。白色或浅色的大理石则可以使用色温较高的冷白色光灯来照射。楼体轮廓照明可用LED数码管、软灯带、洗墙灯等勾勒出不同颜色和形式的动态效果。
四、选择适当的灯具照明
一般来说宽配光的灯具之光线分布角度较大,窄配光灯具的角度较小。宽配光灯具效果较均匀,但不适合做远距离投射;窄配光灯具适合做较远距离的投射,但近距离使用时则均匀度较差。灯具的选择除了配光特性之外,外型、材质、防尘、防水等级IP等级)等也都是必需考虑的因素。
五、决定照亮主体的方式照明
依据建筑物的特性、建筑基地的现况,来决定最适当的照明方式以达到所希望之灯光效果。
六、照度与灯具数量的计算
依所选之光源、灯具、安装位置等条件的照度计算来决定灯具数量,以求安装完成之后效果能够尽量接近所希望的。
另外,建筑物的外观在夜间利用灯光的投射加以表现,其所得之效果与白天的感觉会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照明设计上我们不一定需要所得和白天一样的效果,重要的是将建筑物的特色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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