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设计的艺术理念是赋予建筑楼体第二艺术生命的艺术创作。灯光设计通常要融入一些人文文化,如当地的风情、历史文化底蕴等,但这些都离不开建筑楼体服务的这一从属性。例如北京的故宫建筑的灯光设计,必须表现其古建筑的风格,而且要重点表现立柱、飞檐、装饰雕塑、琉璃瓦等,因此多以泛光的表现手法凸显其富丽堂皇的古建筑风格和都城皇家的文化底蕴。
灯光设计要根据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进行设计。如商业用途的建筑,灯光设计可采用照度较高,动感和色彩较丰富的手法,加强商业气氛。不同的建筑体有着不同的建筑风格,如欧陆风格、现代主义风格、新古典主义风格、后现代主义风格等等。灯光设计应针对不同的建筑风格去对应设计。既不能一成不变,又不能生搬硬套。
建筑景观照明承担着作为城市经济高度发展的名片与抚慰人们浮躁心灵的双重责任。塑造一个建筑的夜景形象设计重点表现对城市经济发展、建筑内涵和城市精神风貌的解读,通过灯光语言,用建筑照明手法表达建筑空间特点,突出大厦的人性化特征,符合都市人群特殊的心理需要,给予人们一种愉悦的心情和不凡感受,体现精致、展露个性的生活品味。
众所周知,灯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不同形式的照明会左右物体或空间的形象,色调的适合与否、光线质量的好坏更会改变人的情绪、影响人的情感。
不能因为灯光而作灯光,灯光设计最终是要服务于“人”,“人”才是整个灯光设计中的主角。
总之,照明设计就是要表现建筑师所期待的建筑体的夜间形态,综合了建筑体的结构特征、照明设计师的艺术特点以及当地的人文特征等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设计出好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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