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和绿地是市民休闲和娱乐的好去处,也是城市装饰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此设计灯光后,它将以新的姿态展现在人们面前,给夜间的城市增添生命力和活力。灯光的设计应强调休闲性,考虑参与性、趣味性、协调性,灯光以柔和为主,根据植物的几何形状以及植物在空间所展示的程度,设计不同的投光类型和角度,形成绿地剪影,加上适当的灯光小品点缀其中,形成和谐的休闲景观供城市居民活动。
园林景观照明属于个性化很强的照明领域,各种各样的手法、各种各样的灯具、各种各样的效果都可能在各种各样的场景中出现。灯光的作用更多的是装饰而非照亮,通过对景观类型及功能特点的分析,设计出相应的园林景观效果。它包括步行空间的光环境、园林景观、顶部景观、古建筑的照明、彩色光的使用等,园林景观照明重在意境创造。
夜间在庭园灯光下反映的颜色对人所产生的视觉感受,可表现出不同的色调、艺术欣赏、文化层次。红色是暖色调,使人联想到太阳、红旗、火,使人感受到热情、温暖、热烈。黄色属偏暖色调,给人以优雅、纯真、平和的感受。
对自然景观空间界面所追求的是一种动感穿插的效果,使空间能相互流动起来。自然景观空间是室外设计的基础,景观灯光的色彩应与大自然的色彩相协调。在设计中应注意灯光色彩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形色互补,使景观空间得以完整的表现。
所有的空间、色彩等都是通过光来体现的,光反映了空间的特征,光反映了空间的品位,光反映了空间的情感。白天通过太阳光的直接照射,夜晚则通过光源在空间中的配置来营造美好的感觉。在设计中要强调局部照明和重点照明,强调配光、色温与显色,强调光源点在空间中的适当分配,使光线在空间中产生节奏感。
园林照明的对象不同于室内照明和建筑物景观照明,其主要目的是增强景观效果,营造一种朦胧的景观。因此,在光源类型上,应尽量选择方向和控制能力较好的光源,尽量减少使用普通的泛光照明灯具。
园林景观照明充分运用光线的强弱变幻、色彩搭配及强光照射等特点,使园林花草树木及景观建筑物在黑夜降临后能熠熠生辉、光彩动人,从而淋漓尽致地表现出夜景特色,并全面地展示出建筑师和景观设计师的设计风格,以达到满意的照明效果。园林景观照明工程主要分为水体照明、植物照明、雕塑照明以及建筑小品照明等几种形式。 园林照明设计的关键是要通过光影效果,更好地突出地形地貌、植被、水景等造景元素,营造一种更为含蓄的景致,甚至为植物生长创造出更好的小气候条件,这一点是与建筑照明、公路照明等其他景观照明的本质区别。园林中的构筑物景观主要包括凉亭、长廊、花架、桥梁等。在设计中要结合构筑物的形体特征及其周围景观,采用不同的照明方式和灯具类型,以展现园林构筑物的形体美和夜景魅力。在照明方式上可以根据亮度需求采用轮廓种光照明等多种手段。
在园林景观照明的策划设计中,应考虑各种光元素对景观夜间基本性质的影响,使得观察者在相对于该景观的任何位置,都能获得良好的光色照明和心理感觉,使观察者准确理解该设计的景观印象。在不同景观照明设计中,灯型和光源的选用必须和灯具安装场所的景观风格一致及和谐统一。
总之,园林景观照明的规划设计就是全面考虑对灯光景观有影响的功能、形式、心理和经济因素,根据灯光载体的特点,确定光源和灯具的选择,确定合理的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经过艺术处理技法,创造良好的灯光景观。它既是一门科学,又是艺术创作,需要用艺术的思维、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技术,不断完美和改进设计,营造婀娜多姿、美轮美奂的灯光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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