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是结构逻辑的典型,表现结构、表现道路的连续性是桥梁照明设计的理念,而偏离结构的装饰做法不能与桥梁产生进一步的亲和。在照亮桥体时,应表现主体结构的流畅、表现结构力学关系等为主要手法,一般做法是采用线性光源进行连续性的桥体渲染。
桥梁景观照明要依据桥梁的造型特点,通过适度的亮度和恰如其分的光与影的结合来表现桥梁文化的主题。桥梁景观照明的对象主要有主拱、斜拱、吊杆、横系梁、桥下拱圈和桥轮廓线等。灯具选用的依据旬照射对象的形状、高度、安装位置、表达的意图。
桥梁景观照明的表现 手法主要有空间、时间和形态上三种不同的方法。空间方法是按所选用的灯具和光源,区分点、线、面和内透光等几种形式。时间方法一般是按季节或时间段变换光源色调或限定灯光。形态方法则是采用静态光或动态光(动态光是流动的灯光,可产生动态效果)。
由于桥梁结构、空间的制约和设计理念的影响,没有给照明设计留下太多可发挥的余地。因此照明设计理念是在满足功能照明的前提下,利用灯光的独特渲染功能和颜色、亮度对比等手法,尽可能对其进行亮化、美化。
桥梁的照明工程是一个整体,应有统一的风格。照明设计就是利用照度、亮度和颜色的良好搭配,通过明暗、强弱、大小、高度和疏密的对比,平缓过渡,点面结合,形成节拍协调的整体旋律,体现时代气息。
灯光照明的效果与照明载体是不可分割的,照明只能反映桥梁的固有风格,体现和突出其特点。灯光除照明的基本功能外,还能起到烘托气氛、提升等级、提高品位的作用,可以美化环境,调节心理。满足视觉享受,使人心旷神怡。在整体设计时,应考虑光源的光能量、色温、显色性选择;功能照明背景光通量的利用;灯具对光通量的分配、眩光的控制。灯具主要采用反射和散射型灯具,在照明设计中选用的灯具形式、光源种类不宜太多大杂。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种类越少越好,并应努力体现桥梁独特的风格,避免雷同。
桥梁的景观照明主要分为桥体轮廓照明及桥梁泛光照明两部分,设计中应综合考虑功能性照明与景观照明相结合,兼顾整体效果,突出重点,既要有层次感,又要融为一体。通过对光通量的合理利用,借助明与暗的反差,突出对阴影的理解,形成与环境协调统一的景观。
如在桥体本身采用的是全防水轮廓灯,在控制器的控制下,时而流水追逐,时而变色闪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色彩纯正鲜艳,效果千变万化,在夜晚的江面上形成一道七彩绚丽的彩虹,并与江水中的倒影交相辉映,使整个桥梁与江面以及周围环境融为一体,在城市景观中形成了一道独特亮丽的风景线。
桥梁腹部的泛光照明与桥梁外侧面的光带照明,突出了桥梁实体 结构,构成桥梁中心轴视线上方的视觉重点,形成了内实外虚、虚实结合的效果,表现出桥体线形的蜿蜒流畅。在桥板底面设置照明,可以增加桥下空间的开阔感;在防撞护栏外侧装灯带,只照亮桥梁外侧部,构成连续实体线形;描绘桥梁结构轮廓,组成图案心线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