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本身是一种表现的艺术,如阳光透过树梢向地面洒下一片光斑,疏疏密密随风变幻。在进行照明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各种照明装置,生动形象地表现光影效果,从而丰富空间的内容。处理光影的手法多种多样,既可以表现光为主,也可以表现影为主,也可以表现光影合壁。要表现光影艺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一、泛光照明
利用泛光灯对一个平面或一座立体建筑或一件艺术品进行照明,将其造型、特色或历史容貌显露出来,它的特点是被照对象比其背景环境要更加明亮,使被照物有立体感、有特色。
二、轮廓照明
轮廓照明是将灯关布置在建筑表面的边缘上,以便在夜间呈现建筑物的造型,突出建筑物的主要特征。
三、动感照明
利用投光照明或霓虹灯照明,或塑料灯串发光,并不断变化图案或变化色彩,从而加强照明效果。
四、自发光照明
自发光是利用设备本身发光或颜色进行排列组合起到装饰作用,常用的有装饰带和图案(如蝴蝶、鸟、花)等,并以局部方式进行。采用的设备有霓虹灯、装饰光带、灯箱等。自发光的新技术还有激光器、全息图、幻灯等。
五、声光照明
这是一种将声和光相结合,以表演方式进行的照明。以投光照明为基础,用一系列白光和彩色光结合音乐、音响使光产生变化,反映历史事实或其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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