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城市景观质量的要求与品位越来越高,亮化工程随处可见,但是霓虹泛滥、昼夜亮灯、灯光频闪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进程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进行反思,城市的亮与暗究竟应该怎么平衡呢?
城市景观的亮和暗要平衡与和谐,通俗点说,就是“该亮的要亮,不该亮的不能亮”。从某种意义上讲,景观照明的价值就是寻求亮和暗之间的平衡,让“该亮的亮起来,让不该亮的不亮”,从而给人在夜间呈现出富有魅力的独特景观。
要实现亮暗之间的平衡与和谐,首先需要对景观进行系统性的把握。景观也是一个景观系统。当确立了设计的定位或者主题后,需要对组成景观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分别的定位或安排,哪个部分该亮?哪个部分不该亮?该亮的部分要什么亮度?不该亮的部分需要隐掉还是给多少的亮度?通过统筹安排,使得各景观要素在夜间明暗有致、或亮或淡,形成一个有整体感的夜间景观。
其次,对于一个载体本身,例如一幢建筑的楼体亮化,其不同的部位或元素,可以采用不同的照明手法,不可以简单化的统统照亮。楼体亮化也需要“该亮的部位亮了起来,让不该亮的部位不亮”。
第三,亮和暗之间的平衡与和谐从技术指标上来讲,是亮度的“对比度”。对比度让亮度的平衡与和谐数量化和标准化了。因此照明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需要引入对比度的亮度指标,来保障亮和暗的平衡与和谐。
景观照明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亮化工程亮与暗的和谐更是城市照明规划需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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