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不是建筑物等照明载体的附加因素,她应该是与整个设计融为一体的,而且它本身就应该具备自身的效果。从某种角度而言光就是信息,城市中有光的地方,就有相应的信息表达出来。高水平的灯光设计就是这样,不仅让光和我们的城市夜间形象相关联,也和人们的情感产生呼应! 灯光是有语言和感情的。
光塑造形象:物的形象只有在光的作用下才能被视觉感知,正确地设光(指光量,光的性质和方向)能加强建筑造型的三维立体感,提升艺术效果,反之则导致形象平淡或歪曲。
光建构空间:明和暗的差异自然地形成室内外不同空间划分的心理暗示。光的微妙的强弱变化造就空间的层次感。
光渲染气氛:晴日当空,阴雨连绵,雷鸣闪电带给我们不同的心情,这当中光的变故起着重要作用。光渲染的气氛对人的心理状态和光环境的艺术感染力有决定性的影响。
光突出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艺术而落人平庸。强化光的明暗对比能把表现的艺术形象或细节实现出来,形成抢眼的视觉中心。极高的对比还能产生戏剧性的艺术效果,令人激动。
光演现色彩:显色性好的人工光源可以像天然光一样真实地演现环境,人和物的缤纷色彩;显色性差的灯则造成颜色变异,丧失环境色彩的勉力。彩色灯光赋于光环境情感意识,使一些颜色响亮,但也会使一些颜色受到扭曲。
光装饰环境:光和影编织的图案,光洁材料反射光和折射光所产生的晶莹光辉,光有节奏的动态变化,灯具的优美造型都是装饰环境的宝贵元素,引人入胜的艺术焦点。
因此,光是一种语言,向我们述说建筑师的照明设计理念和艺术追求;光是隐形的软件,控制是城市和建筑的功能运作及形象和色彩的演现;光是设计工具,也是建筑材料,建筑师可以用它编绘理想,展示才华。还有人说:"光是建筑的第四维空间",光是建筑三维创作之外的另一个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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