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具体地表现为:城市的广场、街道、公园绿地、住宅区、旧城中传统街区和诸多的纪念性标志建筑,以及在其中发生的人类各种活动等。人们看到的城市景观照明往往是静态的,只是历史长河的一段时间。城市景观照明的形成却是个动态的过程,好的景观是人们长时间经营、推敲、锤炼出来的。随着城市不断的变化、生长和发展,塑造的城市景观照明就凝聚成石头的历史、积淀的文化结晶,供人们享用和欣赏。多样丰富的优美的城市空间和景观环境,让人们生活在其中感到舒适、愉快、健康,并有着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内涵。因此,城市景观照明中的核心要素不仅表现为审美的特征,更是一种感性、主观的意识形态,其含义包括空间、时间、交往、活动、意义等综合内容。
从内容来划分,城市景观照明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视觉景观、生态环境和行为场所:
1、视觉景观主要是从人类视觉形象感受要求出发,根据美学规律,利用空间实体景物,研究如何创造赏心悦目的环境形象。
2、环境生态主要是根据自然界生物学原理,利用阳光、气候、动植物、土壤、水体等自然和人工材料,研究如何创造令人舒适的良好的物理环境。
3、行为场所主要是从人类行为心理的需要出发,利用空间设计及其文化内容的引导,创造出能满足人们行为心理的规律、使人赏心悦目、积极上进的环境。
从时间来划分,城市景观照明分为白天景观和夜晚景观。白天景观很好理解,这里不再多说。城市夜晚景观是城市白天景观的延续,但并非简单的重复,它与灯光的运用息息相关。灯光为夜晚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如:商业机能、娱乐机能、休闲机能、交通机能等等,并通过各种高科技演光手段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审美创造,为市民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适的休闲、娱乐、购物及交往的人工照明环境。城市夜晚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如:建筑、广告、橱窗、小品、绿化等。如果说城市夜晚景观的灯光塑造是舞台背景,那么社会文化活动则是夜晚景观的主题,背景始终是为了主题的展现而烘托气氛,并随着主题的展开而不断变换。它通过人的各种夜生活行为来展现,如:商业活动、娱乐活动、交通活动、节日活动等等。高质量的城市景观观环境可以通过它的夜间照明水平来体现,但现代城市景观环境不仅仅包括高质量的城市照明体系,它更与城市居民的活动体系交融在一起。
因此,城市照明的塑造离不开灯光,特别是夜晚道路亮化和景观照明息息相关。与景观照明不同,道路亮化对城市景观的作用首先在于其功能性,即道路亮化的效果,照度和亮度、眩光控制、诱导性、光色等指标以及由它们所构成的人工照明环境;其次,路灯本身的艺术性,即路灯的城市家具属性-造型、高度、色彩、布置方式等内容也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影响因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