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购物广场已成为人们消费的重要场所,然而购物广场照明设计与其它照明设计有所不同,它突出围绕着商业利益而进行的,其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高质量,商品味的购物环境,只有给人以好感,才能增加顾客购物的几率,也就是作用于顾客的心理部分。照明作用于商品,HPI照明为的是充分显示商品的特征,主要是为了提高其附加价值感,从而唤起顾客的购买欲望,这是针对物的部分。
引人注目的照明:这是为了使在购物广场从远处就显眼,让人明显的看到商店的存在,使路过的人有一个强烈的印象。这就要把门面装饰部分照得明亮;利用彩色变化的灯光;设置有特征的电气标志招牌灯等等照明方法。
使路人注足的照明:这是为了吸引在店前通行的顾客注意,使在店前站住的特效照明。主要是橱窗的照明担当这个作用。这里是要把商品或展出的意图最有效地引人注目。这就要依靠高亮度使商品醒目:使照明状态起伏变化和利用彩色灯光,使商品和展品显眼。
吸引进入的照明:这是把在店面站立的顾客吸引进来的特效照明。这样可以把很多本来不准备购物的人作为目标,引起他们购物的心思。客人进店后,就能期待由此而增加一定程度的收益。这就要利用人的向光性,要把从商店的入口看进去的深处正面照得亮一些;把深处正面的墙面陈列,作为第二橱窗来考虑,重点把它照得明亮。主要通道地面作成明暗相间的图案,表现水平面上的韵律感。把沿着主要通道的墙面要照得特别明亮,重点的地方要设置醒目的装饰照明。
店面照明环境:要改变一般照明灯具的种类和配置,造成照度的有效差别。售货处和通道照明要有变化;售货处设置华盖、柱饰等内部装修时,把照明一起考虑进去。要设计出特殊的照明器,如地脚灯等,使走动有安全感。用不同的照明器和光线,来划分售货区;还要从整体上来审视照明环境,使之达到满足。
细部清晰的照明:一般照明和重点照明的亮度要按一定比例,使之平衡。重点照明,一定要考虑从哪个方向来看商品,不能搞错方向。通常是中央陈列部分用聚光灯;陈列架、橱窗内设荧光灯;陈列橱上部设吊灯等方式。
眼睛舒适的照明:必须保持店内舒适的视环境,使顾客和店员的眼睛不容易发生疲劳。设计时要注意减少眩光;要考虑到反射光的作用,故要充分地遮挡以防止眩光的发生。装饰照明器不兼作一般照明和重点照明;用组合照明时,朝下配光要多一点把商品照明,朝上方向稍漏一点光就可以了。提高墙面亮度,使商品有明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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