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是城市照明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网络夜间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他的范围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居住区道路。首先,道路照明应该满足其功能性需求。道路照明的功能主要有保证交通安全、加强交通引导性,提高交通效率、增强人身安全,降低犯罪率、提高道路环境的舒适性,美化城市、促进商业区经济繁荣等方面。就道路照明设计的交汇区照明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交会区是指道路的出入口、交叉口、人行横道等区域。在交会区域,机动车之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车辆和固定物体之间发生碰撞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据统计,城区约50%的交通事故发生在交叉路口。因此,做好道路交会区照明对减少交通事故是有很大助益的。
明确道路条件,确定道路等级是道路照明设计的第一步。根据道路条件,确定道路等级及设计标准。包括平均照度、照度度均匀度、眩光控制水平等。交会区域照明照明标准值根据交会区类型不同,有一些差别。在与快速路交会时,一般平均照度为20,照度均匀度为0.4,在灯具选用上,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在与主干路交会时,一般平均照度为15,照度均匀度为0.35,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在与次干路交会时,一般平均照度为8,照度均匀度为0.35,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在与支路交会时,一般平均照度为5,照度均匀度为0.30,严禁采用非截光型灯具。由于驾驶员存在暗适应特性,所以在交会区域,道路照明应按照高级别道路照明标准执行。
在进行城市道路照明交会区设计时,除了提供良好的功能性照明外。还需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出发,关注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觉舒适性和通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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