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亮化工程建设已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也是城市宣传的新名片。但是,城市亮化工程建设普遍存在“千城一面”的现象,大片大片的亮,毫无特色。为避免这种现象,使城市景观照明与城市本身相得益彰,应兼顾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方面:彰显文化底蕴
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底蕴,进行景观照明设计时应该得到体现。城市景观照明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自然地理环境历史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基准点,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彰显城市文化底蕴。
第二方面:突出个性特色
城市的个性特色即城市的特别之处――通俗地讲就是城市显眼的地方。比如说,道路亮化,在保证道路功能照明的前提下,选择造型优美、色彩明快的光源和灯具,保证道路亮度要求。而且灯具的造型最好体现城市的特色文化元素。另外,建筑物、雕塑群、江河湖岸、水体、音乐喷泉等处的照明也要切合实际、因地制宜,使城市特色元素得以彰显。
第三方面:注重以人为本
城市景观除了集中在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公园景点、高楼大厦、江河湖岸等敏感的地方,背街小巷照明也应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小巷里的居民安装夜晚出行的方便灯,解决市民夜晚出行难问题,真正为市民办实事、办好事,能充分体现出党的温暖,也能提升政府的形象,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第四方面:环保、节能、美观
华灯初上,人们不难发展,有些城市景观照明过多、过亮,眩光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了市民的生活和出行。
城市照明是为城市发展服务的,而城市也需要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因此城市照明必须把环保节能放在首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楼宇、桥梁、湖岸等景点照明,也要在充分考虑环保节能的前提下,兼顾美观,使城市景观照明和功能性道路亮化相得益彰、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
如何从实际出发,把握各自城市形象的基本特征,创造各具特色、个性鲜明的城市景观照明,避免千城一面、彼此雷同的现象产生,是每一个亮化从业者需要深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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