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夜景观形象是城市风貌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城市中的夜间光环境,不是一些光形式的堆砌就能达成,而是运用光、形、色等众多要素融合人的生理、心理因素形成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艺术氛围,是文化气质的体现。因此,我们在设计过程中依据自然的、人文的、历史的等元素,把握光与影、光与色的适度关系,用光语言、光绘画、光雕刻进行艺术编辑,通过各种高科技演光手段对城市夜间景观环境进行二次审美创造,为城市人们夜生活提供必要、舒适的支持。城市夜景观的改善,不但美化了城市,改变了城市面貌,而且提升了城市市民夜生活的质量,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必然的。
一、互动性城市景观照明设计的含义和意义
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人创造了环境,而环境又塑造了人”,正是环境与人互相积极作用的紧密关系的写照。“互动”的提出正是在于针对现代社会中的冷漠和人造景观被动参与性这一现象。呼吁人们从身边的环境开始,把人的情感融入其中,通过交流引起情感共鸣,最后形成一种社会关系融洽、生态关系和谐的“互动景观”。这种交流和参与强调参与者的体验感受,强调设计的个性人性化,并调动人们的生理感官的融合感受及信息的获取与转换,从而体现了一种天人合一的自然设计观。
二、城市照明对感官引力导向及互动性设计的作用
照明在景观中能修饰形与色,使本来简单的造型变得丰富,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人们对于形与色的视感;它还能为空间带来生命力、创造环境气氛等等。通过光的投射、强调、映衬、明暗对比等手法,或实、或虚来表现体量、空间和质感,强调柔化空间场所产生的效果,增强空间的韵律和节奏。调动人身心的参与感官的体验,如:视觉、触觉、嗅觉和听觉,总会能激起一系列的情感反映。
三、人文共性的城市景观照明设计
如今,国内大部分城市夜景观设计,针对人文性及互动场所的细部考虑很少。而绝大数设计只是功能单调,从平面出发,图纸上构成和色彩好看而景观也是大同小异,毫无城市的人文共性。作为当今的城市景观照明设计,我们应该通过政府、社会和设计师三方面的努力,强调改善城市环境,丰富城市功能;改善人与自然地关系,加强环境意识;提供公众互动空间,为人际交流提供平台,营造出情感共鸣的人性化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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