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可以表达一种情感,也可以创造一种气氛。室外照明中协调的色彩可以营造适宜的灯光环境。
色彩有两个层面,即光源的色彩和光源照射到物体上所产生的客观效果。两者的综合结果才是地面,立面的灯光照射下的色彩。立面和地面材料的色彩是由建筑师确定的。照明师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灯光色彩和照度,使得被照物体在夜晚显示与白昼不同的更加美好的形象。
立面照明应该是用色彩和亮度对建筑物文化内涵阐述的延伸和艺术再创作,不是简单的复制,更不能扭曲建筑物的形象。
有的照明场所,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偏重照度的大小和节能效果,降低了对灯光色彩的要求。
也有的场所对显色性要求很高,例如体育场馆内要求进行紧张激烈的体育竞技比赛,运动员,裁判,现场观众对灯光照明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是要进行电视转播,对场地照明的光色,亮度,眩光,照度均匀度,立体感等要求更加严格,亿万观众能通过电视欣赏到竞技体育的无限欢乐。重大体育比赛照明光源显色指数在80以上,大都使用金属卤化物灯,卤钨灯等作为照明光源。
对不同性质和用途的建筑物,应该慎重选择灯光的色彩。
1.政府机关大楼,应该使用色彩庄重,明快的色调,切不可花红柳绿。
2.商业建筑的照射灯光,可以活泼生动。加上霓虹灯灯的彩光,增加商业气氛。
3.装饰照明和广告照明是色彩最为丰富的室外照明,通过色彩的协调和变化,创造一种礼堂美,表达一个创意,引起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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