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人来人往,汽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穿梭不断,所以时时刻刻都潜伏着碰撞的危险和各种事故隐忧。其中,正常人、残疾人;速度稍快、速度稍慢的;各种各样的行人都有,他们或上班、上学、购物、散步,各自都怀着不同的行走目的,但是相同的一点就是要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设计路面照明时,最起码的前提是必须从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向路面进行照射,最低的位置也应该达到3~4米,以照亮较大范围的路面为主。选择照明方式时,光感的均匀性很重要,要避免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闪烁型光源,采用非眩目型的照明灯具是最基本的条件。另外,我们也要求灯光能明确区分步行路面和车行道路的不同之处。在设计时,应该全面考虑到路面照明的亮度标准,包括对色温和均匀度的调整,以进一步提高安全系数为目标的考虑是相当重要和必要的。
明确空间感并与功能相称的灯光设计
在一些人来人往、充满都市喧闹的场所,如车站前的广场、主干道的岔路口等,理想的照明设计,是必须能够明确体现出各种必要空间的功能特点。
在交通量很大的主干道中,为了使灯光不被来往行人和车辆所遮挡,最适合的光源高度必须达到或超过10米,还要尽量减少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闪烁型光源。同时,设法使灯光能清晰地照亮各种公共指示标识,并辨别出行人的脸部表情,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考虑因素。在与车行道完全分开的步行道上,还必须考虑到灯光的步行诱导作用,例如,将火车站、百货商店、公交站台等区域联接起来的功能设置。在一些线路关系错综复杂的地方,不单要使用低眩光型的光源,从较高位置照射大片区域,而且也有必要引入色彩表现力很强、诱导效果好的灯源。在站前广场等地方,使用色彩表现性强于水银灯的金属卤化灯、高压钠灯、小型密集的荧光灯等,都能为行人和来往车辆创造出柔和安全的交通气氛。
在通行量大,且步行道与车行道合并在一起的街区,用改变灯光光感的方法,可以明确地区分出这两种道路的不同性质。车行道对安全性能要求最高,必须确保路边的灯光具有足够的照度,以使人看清周围的物体。在这个基础上,可以采用一些方法来实现空间感觉的差异化,让人们更加确切地区分出各自的领域范围。例如,可以在步行道和车行道上使用色温不同的光源,照明的位置应该有所区别,通常是步行道上设置得较低,车行道上则设置得较高一些。
表现奢华与宁静感觉的灯光设计
公共环境的照明不仅要满足人们便于通行的需要,还要设法提升与街区整体的协调性和渲染相应气氛的能力。很多街区的作用不仅仅限于通行,在一些可以购物和散步的热闹场所,比如,商业街和车站周边的步行道上,我们希望能够在保证行走安全的基础上,设计出为空间增添奢华感的灯光。在设计这些场所的照明时,还可以加入一些吸引人们视线的元素,比如,连续闪烁的霓虹灯光,从而进一步增强热闹繁荣的奢华感。
灯光的光感和光量与环境空间的氛围息息相关,大量的灯光照射使整个空间变得纷繁和喧闹,与之相反,少量的光线则使气氛显得宁静与安详。在住宅区域道路中,理想的气氛不是热闹,而是安全静谧。在设计小区环境的照明时,要注意确保步行路面所需的照度,同时恰到好处地照亮人行道树木等垂直类的物体,这样才能保持整个空间的宁静,并且达到充分的亮度效果。
无论如何,如果想要营造舒适的气氛,就一定要注意色温与照度的平衡。色温低,照度高会让人感到闷热不安,色温高、照度低则会让人觉得阴暗消沉。所以,要根据不同的空间用途来调节灯光的光感和光量。
与公共设施相融合的灯光设计
道路标识、围栏、长椅、扶手、护树栏、挡车护栏等物体可以统称为“道路公共设施”,它们不仅独立地发挥着各自的功能作用,并且,当所有不同的功能通过灯光这一种整理整体环境,整顿周围空间的效果,它们使街区的所有部位都能保持一种清新和畅通的舒适感。
例如,安装了照明灯具的挡车护栏可以作为夜间的低位照明灯来使用,或起到引导标识的作用。可以在明确街道和建筑物外部结构之间的分界的同时,帮助减轻道路行车拥堵的情况,起到和道路标识相同的作用。
最近,人们越来越考虑到在道路整体的美观性中,照明灯具是作为美化道路设施的一个组成部分,重视设计特色的灯具产品也因此而迅速普及起来了。
街区的照明和不同设计
街区照明历来都是为了达到行走安全和防范的基本目的,因此,设计师很多时候也仅仅注重将整个环境照亮而已。但如今,人们转向追求更加舒适安全的人性化灯光环境,这也是环境设计的主流方向。为了达到这个要求,我们不能只关心灯光的明暗和耀眼程度,即光源的光感和光量的问题,更要追求利用灯光在不同地区中所能营造出来的效果,去适应其不同特征,以形成更完善的氛围。商业街的照明就是如此。而住宅街和办公商务街等则需要另外一种氛围,这种差异性非常重要。这里将要介绍几种与气氛营造密切相关,且具有发展代表性的街区照明手法。
1) 步行路面的照明。我们已经知道,光线充足的向下型灯光能营造出比较安宁的气氛。通过柱形灯具抬高光源的位置,可以获得均匀、高效的亮度,使整个路面变得明亮。而借助庭院灯具的设计特点是,当光源被降低位置时,可以照亮的区域就会变得相对狭小一些,此时,光的明暗界限会显得比较清晰,并且能使空间充满一种律动感。
2) 建筑外墙照明。在建筑物面向墙面设置支架型灯具,可以同时照亮人行道和建筑外墙,这会使街道的形廊变得更加明显,从而带来人们视觉上的安全感。在不易安装柱型路灯,而需要着重表现视觉连续性和统一感的道路上,这种方法很有效。
3) 一些特定部位的照明。在人群经常聚集的小型广场和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用格外亮的灯光有意识地照射一些特定部位,并使这些部位的亮度胜过其他物体,这样的设计方法既能明确空间的功能,又能制造张弛有度,富有情节的趣味氛围。
4) 向周围扩散的照明。若要利用照明效果来营造热闹华丽的街区风格,那么其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方法就是让灯光往四周扩散。但是,使用这种手法时必须注意控制灯光的辉度,以避免产生令人不快的闪烁感,反而会适得相反,使人感到孤寂冷清。
5) 对人行道树木的照明。若要使街区显得更加生动繁华,人行道的树木照明是一项不可遗漏的要点。但是,如果照明时间过长,例如,需要通宵照明,就可能对植物的生长产生不良的影响。设计师应该把人行道树木的照明位置作为整个景观照明的部分来进行考虑,并与路面上的其他照明组合在一起,这样处理的效果会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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