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景旅游线路规划中,不同的夜景观特征要有与之相适应的游览欣赏方式。而游赏方式可以是静赏、动观、登山远眺,可以是步行、乘车、坐船等。游兴是游人景感的兴奋程度,人的某种景感能力,即人对景物的体察、鉴别、感受能力,同人的其他机能一样是会疲劳的,景观类型的变换就可以避免某种景感能力因单一负担过多而疲劳的现象。
在旅游线路上,游人对景观的感受能力和体验主要表现在人的直观能力、感觉能力、想象能力等景感类型的变换。因而城市夜景旅游线路的规划,实质上是景观空间展示、时间速度进程、景感类型转换的艺术综合。旅游线路的规划既能创造高于城市夜景观实体的诗画境界,也可能损伤夜景观实体所具有的景观效果,所以一定精心组织。
夜游亮化工程商HPI照明设计人认为夜景旅游资源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因素,也是夜景旅游线路上旅游内容的蕞主要构成,同时也是影响夜景旅游线路竞争力的主导因素。可达性也是影响设计的又一重要因素,交通条件是实现旅游者在夜景旅游线路上空间位移的驱动条件,适宜的交通方式能使夜景旅游线路实现本身的价值。
夜游亮化工程商HPI照明设计人认为与可达性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夜景旅游线路起始点的确定,一般起点设置在旅游者相对集中居住的区域,且应具备一定的开阔空间及旅游大巴方便停车的条件,以使旅游散客便于集中。而观景终点一般应选择在一个观景点处,以便游客纵览全市夜景或某个代表区域的夜景,并将沿线看到的夜景观汇总到大脑,形成城市夜景观的完整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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