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是社会的经济行为,但在中国更是政治行为、形象行为、政绩行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城市亮化照明热潮依然火热。
随着一线城市的城市亮化照明改造成功,在城市的核心区域做夜景照明设计,以众多的优良载体(地标建筑,超高层建筑,景观建筑等)打造成壮观连绵的“媒体立面”照明效果,智能联动一体,让城市形象更新,城市更出彩!
但是很多城市复制粘贴这样的方式,是否可取?目前国内城市夜景照明亮化成功的几个城市,无外乎城市夜景照明打造都是基于城市优良的载体,以城市特色为核心,基于城市美学而打造的,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将一大片高楼楼宇装上点光源、线光源联动控制起来,形成“大电视”,这已然是一种“暴力美学”!
城市照明的目的万万不在于营造繁荣假象,让街道、住宅、高层楼宇、景观树木不加分别通通亮起来,打造所谓的“不夜城”,开发所谓的“夜景经济”!城市照明如若这样不分载体和场地,无视城市现实条件,而生搬硬抄,大搞特搞,只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当“媒体建筑立面”演变成“千城一面”的时候,各个城市竞相模仿,复制粘贴,你常常会有站在珠江岸边欣赏夜景,却又仿佛回到了钱塘江边上。这样的欣赏者感觉与我们动辄投资几十上百亿的夜景亮化造价所达不到的价值比。
城市照明设计所要呈现的意义是什么?广州HPI照明设计认为:好的城市照明设计应谙和了城市精神,应体现区域文化,应让城市居民的情感得到呼应和释放。更巧妙、更人性化、更节约、更创意地发挥灯光艺术性,创造城市空间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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