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规划就是要解决“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是指导城市照明建设的重要依据。规划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优先发展功能照明
功能照明是城市照明的基础,是保证夜晚城市交通、生产、生活安全和高效的基础设施,是城市照明规划要解决的基本核心问题。要完善城市功能照明设施,消灭城市照明盲点,杜绝“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的现象,做到功能照明全覆盖。新建项目要严格控制功率密度、亮度等技术指标,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光源和灯具,加大节能降耗控制系统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能耗水平。新成果、新技术、新材料应先行测试、检验和试用,效果达到相关标准后再推广,禁止盲目追求“高、新、特”。
第二、严格控制景观照明
在完善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对于体现城市人文和自然特色的区域、节点和路径,进行适度的景观照明,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忌一哄而上。对以交通为主的城市道路,严格控制景观照明。在建筑立面、绿地、场地照明中,严格控制使用大功率投光灯。通过控制规模、强化重点、区别对待,加强标准制定和标准化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能耗载体规模,实现绿色照明和节能减排目标。
第三、实事求是、突出特色
我国城市在自然、社会、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历史文化特色等方面差异很大,照明规划应针对城市的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合理定位发展目标,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设方案,切忌千篇一律、照搬照用。要充分体现各自的人文特色、景观特色、城市特色,做到既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又推动发展、促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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