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照明工作要求灯光整体与环境协调性。有些照明工程从局部讲可能是成功的,但如果从整个城市夜景观来说却缺乏艺术的内涵与韵律。那么,如何恰如其分地表现局部,如何处理局部与局部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的艺术联系,就需要有组织地把一般的灯光照明艺术化,并且利用一些政府行为,从整个城市的总体布局出发,有序地调动各种艺术表现手段来营造城市的夜景。
在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中,人们的视觉难以对视野中的各别灯光进行取舍,因此在灯光设计上特别是夜景设计时,必须具有系统观、全局观,力求通过连续、渐变、起伏和交错的手法,实现整体系统的有序,要把握好各灯光在主题、风格、意境等层次上的统一与变化,平衡协调好各部分灯光的亮度、光色、形态等要素。一般而言,我们可以分别通过主从关系、几何形态的呼应等手段来实现局部范围内、邻近建筑单体的协调。而用线性连接、光色搭配协调等手段求得以街道为主题的大范围、纵深视野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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